中新網8月11日電 據中國政府網消息,國家防總辦公室在續答“防汛抗洪工作”訪談網友提問時表示,地方政府對高污染企業要重點檢查防汛應急預案和措施落實到位的情況,要把確保高危企業的度汛安全納入防汛工作內容,強化監督管理。
防總稱,根據《防洪法》的規定,受洪水威脅地區的相關企業、事業單位應當自籌資金,興建必要的防洪自保工程。企業自身要制訂完善的防汛應急預案,在汛期要24小時值守,遇突發險情要及時啟動預案。企業的行業主管部門和上級主管單位對企業各項防洪措施進行督促檢查,汛前要組織防汛安全隱患排查,對于高污染企業要重點檢查防汛應急預案和措施落實到位的情況,落實必要的搶險隊伍和搶險物資的儲備。當地政府要把確保高危企業的度汛安全納入防汛工作內容,強化監督管理。
防總要求,當發生洪澇災害時,企業要按照應急預案迅速采取措施,及時進行有效處置,最大限度地減少損害,防止災害的擴大和次生災害的發生。企業的行業主管部門和上級主管單位,以及地方政府及其相關部門要按照各自職責,及時啟動應急響應,妥善處置洪澇災情及由此引發的次生災害,全力減少災害損失。
參與互動(0) | 【編輯:鄧永勝】 |
專題:中國多地遭暴雨洪澇災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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