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們只是記者,你們有資格看這些資料嗎?你們不是行政職能部門,也不是公安機關辦案……”據千龍網6月30日報道,記者就吉林公主嶺市涉嫌違規建工業園區問題采訪當地國土資源局時,該局王喜臣主任留下了這樣的雷人語錄。
據《土地管理法》和《政府信息公開管理條例》,土地“招拍掛”手續及出讓合同是可公開查詢的基本資料,但在公主嶺市,它們成了機密文件,沒“資格”就不能看。
眾所周知,媒體有采訪權,公眾有知情權,但為什么在公主嶺,這些基本權利卻得不到尊重?究竟是誰給了王主任這樣的勇氣,敢于私自設置“資格”,并將它們凌駕于相關法律法規之上?
在王主任的“雷語”中,可以看到這樣的邏輯誤區,即:將公權利和私權利混為一談。誠然,作為個人,王主任有權拒絕披露個人信息,這是他的私權利,神圣不可侵犯,然而,當他行使公權利時,他必須直面公眾的質詢,這是他作為公務人員的基本義務。
但現實是,太多官員混淆了公權利與私權利的界限,導致對規則的誤用。從“公布官員財產,為什么不公布百姓財產”,到“你是為黨說話,還是為老百姓說話”,我們都看到了這種誤用,甚至已發展到粗暴的地步。在今天,王主任的身影不僅出現在公主嶺,在不少政府職能部門中都存在著。當公務人員甚至不知道如何禮貌地對待人民時,他還是公仆嗎?這樣的公仆,如何取信于民?
將公權利與私權利混為一談,必然會帶來一系列的問題。但為何該問題長期得不到解決,甚至愈演愈烈?因為在權利來源這個根本問題上,尚未有更好的解決方案。當王主任的權利來源于上級,而非普通民眾時,那么在面對公眾質疑時,他又怎么可能做到真正的謙遜呢?
遺憾的是,在今天,公私不分已超越了制度安排,并融入了文化之中,至今仍有許多人津津樂道于領導人的私德,引為人格典范,從而模糊了對公德的拷問。這樣的公私不分,怎能作為解決方案?無數的經驗證明,用道德信仰替代制度問責,用人格魅力替代法制建設,注定是此路不通。
只有將公權利與私權利予以清晰地劃分,對公權利予以有效監督,對私權利予以充分的保障,方能從根本上杜絕“雷語”不斷的現象,如此,也才能真正保護公眾的知情權。(蔡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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