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行社變相收取“人頭費”
“大打價格戰,低于成本價攬客,旅行社怎么會做這種賠本的買賣?當然不會!俗話說‘羊毛出在羊身上’,旅行社接團時虧損的錢,都將依靠客人在桂林游覽時,通過導游向游客增加景點和購物點賺取傭金來填補這個大空缺。”桂林導游小趙表示。
小趙說,導游在去旅行社接團之初,旅行社就會跟導游進行口頭約定,要求導游帶客人進店購物、增加自費景點,然后將這部分旅游項目所得傭金,率先將部分返還給旅行社,填滿零負團費接團時產生的空缺。隨后加點賺取的傭金,旅行社才和導游、司機按照“4∶3∶3”比例或者按“旅行社占一半,導游和司機各占1/4”進行分成。
小趙無奈地說:“這種做法實際上就是旅行社在收取‘人頭費’。‘人頭費’根據各種團的具體情況,從10元—50元/人不等。比如一個廣東團共有30名客人,旅行社零負團費接團后,可能會要求我們在結束時交給他每人20元的傭金返還,說白了就是‘人頭費’,只是旅行社不明說罷了。如果客人不參加自費景點、不進店購物,那我帶團幾天不僅得不到一分錢,還得自掏腰包交給旅行社600元!”
盡管自掏腰包填錢的事情不會很多,但一年下來碰到四五個這樣的團不奇怪。“桂林的導游基本沒有底薪,所以目前導游工作能賺的錢,全部來自游客進店購物及增加自費景點所帶來的傭金(回扣)。我們動員客人加點也是迫不得已!”小趙說,“在這個加點的過程中,免不了有導游為了牟利私自違規置換旅游景點,宰客、欺騙游客的行為時有發生,導致游客投訴甚至整個旅游市場的混亂。”
游客拼命壓價后自己受累
歐先生表示,旅游市場的低價惡性競爭以及導游與各方矛盾的升級激化,還有一個很重要的原因就在于,游客在報名參團的時候拼命壓組團社的價。由于競爭激烈,桂林很多旅行社設在外地的辦事處以及當地組團社都會互打價格戰,而游客最初選擇時往往會選擇報價最便宜的。“但是拼命壓價會帶來什么后果呢?可想而知,游客所享受的服務質量極有可能下降,增加自費景點、購物點也是難免的。”歐先生說,其實游客拼命壓價后,最后受累的還是自己。
桂林某旅行社副總經理王先生也表示:“中國游客選擇旅行團還是太不理性了!大家選擇的標準就是誰價格最低就選誰,但實際上是一分錢一分貨的。比如我們社現在推出的針對高端客戶的‘純玩團’,絕對按照原定行程快樂進行,不加點、不進店。在這一方面國內游客應向歐美游客學習,不要只關注價格,應多關注出來享受旅游的過程和感受。”
官方釋疑
政府允許正常加點
前提:不影響游客正常行程內容、游客知情并自愿
就惹起諸多糾紛的正常行程之外的“加點”,桂林市旅游局表示,在不影響游客正常行程內容、游客知情并自愿的前提下,加點是允許的。
該旅游局有關負責人解釋,所謂“加點”,就是在原來的行程基礎上,再加一個或者若干個旅游景點。由于這些景點不在原定行程之內,需要另外付費。旅游局認為,只要在游客知情、自愿的情況下,在不影響游客正常行程內容和質量的情況下,“加點”是增加銷售桂林旅游項目的重要手段,是應該給予肯定和鼓勵的。
“但在加點的過程中,導游一定要保證游客的知情權和選擇權,一定要按照相關程序進行,不能強迫、哄騙消費者。事實上,只要是好的、有價值的景點,是不需要強迫和哄騙的。但個別導游通過不正當的更換景點、降低標準損害游客利益的行為,是絕對不允許的。”該負責人表示。
游客說法
導游宰客就是不對
昨天,記者在桂林部分旅游景點采訪了一些游客,部分游客表示知曉了“桂林導游事件”,但自己的行程未受影響。大部分游客對導游為生存所作的努力表示理解,但他們認為:“無論出于何種理由,導游、旅行社宰客就是不對!”
在七星公園景區,記者遇到了來自廣州的秦女士。她說:“我們是昨晚乘飛機到桂林的,今天游覽桂林市區內的傳統景點,明天上午就準備坐船游漓江了!但我也聽朋友說了一些在桂林挨宰的事情,我覺得盡管導游生存壓力很大,但無論怎樣都不能為了一己私利,就欺騙客人,強迫客人到不愿去的地方參觀,這樣做很不道德!”
另一名在象鼻山旁拍照的老外ALLEN說:“其實桂林導游的素質比海南等地好很多,但是還是有少數導游會騙人,騙你花錢去一些不好的景點,這是不對的,應該改進!”
而在網上,一名網友則一針見血指出:“如果導游的待遇如導游們所說那么凄慘,那么請問,桂林導游何不干脆轉行呢?”
網名為“AA”的網友言辭更加激烈:“這些騙子還好意思說自己是‘弱勢群體’!你們若是‘弱勢群體’,那普通老百姓,特別是天天受你們欺騙的八方游客又是什么呢?”
新快報特派桂 林記者 陳紅艷 文/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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