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曼谷3月2日電(記者 顧時宏)泰國最高檢察院總檢察長朱拉信1日表示,最高法院判決沒收塔信和波乍曼463億銖財產案的文件已經送交最高檢察院,以便讓肅貪委考慮繼續追究塔信其它責任的問題。
朱拉信表示,根據阿披實總理在最高法院判決沒收塔信463億銖財產之后,下令檢方進一步追究其其它刑事和民事責任的指示,他已經下令特案廳廳長通沛負責研究最高法院的判決書,對法院的各項判決加以分析,以便確定塔信的哪些行為屬于違法行為。
目前最高法院作出的多項判決已經由肅貪委員會在進行調查,因為貪調委任期到期之后,相關的調查工作都已經轉交給肅貪委員會。所以應該由肅貪委員會依法做進一步的調查。
朱拉信表示,對于塔信的某些行為,法院僅判決屬于不當行為的問題,檢方將與有關單位共同討論應該如何處理,并根據所掌握的證據情況來追究塔信的責任。對于有關單位已經完成調查的部分,也可以遞交給檢方,以便確定要不要起訴。而稅務方面的問題,將由稅務廳方面根據實際情況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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