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6月6日電 紀念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實施十周年座談會6日上午在人民大會堂舉行。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吳邦國在會上強調指出,香港特別行政區的高度自治權來源于中央的授權。中國是單一制國家。香港特別行政區的高度自治權不是香港固有的,而是由中央授予的。
吳邦國強調,基本法總則第一條開宗明義規定:“香港特別行政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可分離的部分。”第二條規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授權香港特別行政區依照本法的規定實行高度自治,享有行政管理權、立法權、獨立的司法權和終審權。”第十二條規定:“香港特別行政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個享有高度自治權的地方行政區域,直轄于中央人民政府。”
吳邦國稱,這些規定明確了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法律地位,表明香港特別行政區處于國家的完全主權之下。中央授予香港特別行政區多少權,特別行政區就有多少權,沒有明確的,根據基本法第二十條的規定,中央還可以授予,不存在所謂的“剩余權力”問題。從這個角度講,基本法是一部授權法律。全面準確地理解這一點,對于保證“一國兩制”方針和基本法的貫徹實施,正確處理中央和香港特別行政區的關系至關重要。(據中國網文字直播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