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6月3日電 據香港大公報報道,曾一度涉及疑似香港藝人裸照案的29歲男子鐘亦天,以及現正等候審訊的24歲男子郭鎮瑋2日早分別在觀塘及東區法院提堂。郭鎮瑋案押后至7月21日轉到九龍城裁判法院審訊,預計有7名證人出庭作供。
警方調查后“閃電式”拘捕的男子鐘亦天,早前經審理后被法官下令還押8星期,要在獄中過年。不過,淫褻物品審裁處早前裁定鐘亦天被控發布的一張相僅屬“不雅”圖,并非屬淫褻類別,鐘因此獲撤銷控罪,當庭釋放。但他因涉及另外多項信用卡欺詐案,2日早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他被控多項虛假陳述罪,暫毋須答辯,案件押后開審。
至于另一涉及疑似藝人欲照案的24歲被告郭鎮瑋,2日在觀塘裁判法院提堂,他否認控罪,獲準保釋候審。控方案情顯示,被告涉嫌于今年1月及2月,在網上發布84張淫穢照片,被控3項發布淫穢物品罪。
裁判官在庭上表示,在網上發布淫穢照片是非常嚴重的罪行,須要由總裁判官審理本案,案件押后至7月21日轉到九龍城裁判法院審訊,預計有7名證人出庭作供。
而29歲被告鐘亦天,被控18項虛假陳述罪。案情透露,他于2003年至2006年,報稱出任公司董事,并利用親戚的個人資料,成功向10間銀行申請30多張信用卡,信用額約有100萬元。裁判官將案件押后至本月20日再審,期間待處理文件,轉介到區域法院審理,被告暫時毋須答辯,獲準以現金保釋外出,但期間不可以離開香港。
一度涉及疑似藝人裸照案的鐘亦天,因涉嫌觸犯《淫褻及不雅物品管制條例》,原被控一項發放淫褻物品罪。他居于新界青山公路幸福花園某單位,控罪指其在香港某地點發布淫褻物品,即一張相片。
但經淫審處裁定涉案照片屬“不雅”圖,法庭最后作出裁決,撤銷鐘亦天一項發放淫褻物品控罪,但在此之前,鐘已在監房還押2星期,事件引起社會各界爭議和批評,有指還押期過長,亦有團體游行指警方選擇性執法。
案件在首次提堂的時候,辯方已強烈反對法庭將被告還押8星期的決定,律師求情指無證據顯示被告是發放照片的源頭,被告只在互聯網將一張相片下載后再轉載,將被告還押長達8星期是絕不公平的裁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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