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報遭最后通牒:21日內繳欠供強積金否則或清盤
2008年03月18日 14:45 來源:中國新聞網 發表評論
中新網3月18日電 據香港特區政府網站消息,香港強制性公積金計劃管理局18日向成報報刊管理有限公司發出通知,要求該公司在21日內繳回欠供的強積金供款,否則會向高等法院申請該公司清盤。
積金局發言人指出,雖然積金局多次循民事訴訟入稟法院追討成報的強積金供款,以及多次提出刑事檢控,成報仍然未有依期為雇員做出強積金供款,漠視法律的規定。今年開始,成報更多次未有履行償還供款的承諾,包括開出的支票未能兌現。因此,積金局決定要求該公司在21日內,即2008年4月8日或之前,清還所有欠供強積金及相關欠款,否則將申請其清盤。
積金局由2005年開始收到成報員工投訴,指雇主自該年9月起欠供強積金。至今積金局共為成報雇員追回約630萬元強積金供款,成報至今仍拖欠約420萬元供款。
發言人說,積金局一直以來均有專責執法人員處理成報個案,并會繼續全力為成報員工追討供款。過往,除了多次展開民事訴訟入法院追討供款外,也先后三次刑事檢控成報。在2006年10月第一次刑事檢控中,成報承認兩項控罪,被法庭判罰8000元。而在第二及第三次刑事檢控則被判罰共72000元。積金局最近已向成報提出第四次刑事檢控,有關案件已排期于2008年4月1日在觀塘裁判法院聆訊。
此外,積金局也曾采取多項執行民事判令的行動,包括凍結成報銀行戶口及抄封成報的資產。
【編輯:劉羨】
相 關 報 道
圖片報道 | 更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