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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網1月19日電 據香港媒體報道,被控與1名11歲女生發生性行為的52歲姓趙小學男教師昨天在香港屯門法院提堂,被告毋需答辯,不準保釋。
案件押后到下月18日再提堂。法官認為,案件非常嚴重,控方有強而有力的證據,因此不準被告保釋。
案情透露,52歲的男教師與11歲的女學生,在荃灣一間公寓發生性行為,被警方一次例行掃黃行動發現?胤接种福桓嬖浰拇吻址概,包括一次非禮及三次發生性行為。
辯方律師表示,被告任教師已三十年,會盡快辭去教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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