轟動境內外的“李嘉誠亡妻墓被盜案”昨天在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開審。與以往不同的是,主持庭審的不是廣東高院的法官,而是香港大法官white,控方也不是廣東省檢察院的檢察官,而是香港律政司、“O記”(有組織犯罪及三合會調查科)重案組警員,辯方則是香港律師團。庭審全程用英語進行,一名女翻譯負責對庭審內容進行英語和粵語的轉換。本案預計連審5天。
香港大法官主審
昨天上午10點30分,香港大法官宣布庭審開始。與內地法庭布局略有不同,香港大法官對面擺了兩排桌子,左邊是辯方律師團,右邊是律政司、警員等控方人員。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的兩名法官坐在審判席左側(在內地法庭是公訴人或者原告坐的位置)旁聽、監督庭審,以防止境內出庭人員權利受到侵犯。庭審則基本按香港法庭程序進行,不過法官沒有戴假發。
昨天的庭審主要是提交證據。這次香港法官來廣東高院提審服刑犯,主要是為指控本案涉嫌主謀王均福、劉國新搜集證據,以確定誰是本案真正主謀。昨天基本是控方人員向黃細泉發問,辯方人員很少提問。
在法庭的左邊,本來參加旁聽的兩名涉案港人王均福及劉國新(已被保釋)并未出庭,分別由多名香港律師代理。但據說他們人已經到達廣州。
內地服刑犯作為證人出庭
在控方提交了一系列證據之后,此次案件的關鍵證人黃細泉出庭作證。在控方詢問下,黃細泉在法庭上陳述:2005年8月,自己接到了劉惠晃(已被香港法院判刑)的電話,約他到廣州一家酒店喝茶。劉惠晃告訴他,打算到香港盜墓,等偷出了陪葬品后賣了分錢。于是他把身份證交給了劉惠晃,在廣州辦理前往香港的入境簽證。
黃細泉說,自己是廣州人,家住白云區,有一兒一女。由于庭審以英語進行,黃細泉不懂英語,法庭安排了一名女翻譯。
黃細泉早在去年就已經因此件盜墓案被廣州市越秀區法院以搶劫罪判處5年有期徒刑,目前他正在服刑。此次作為證人出庭,有點類似香港的“污點證人”,同時得到了香港檢方的豁免。
昨天一天,黃細泉都是出庭接受控方詢問,控方就黃細泉與其他同案人怎么認識、何時辦旅游簽證等問題細致詢問,包括黃細泉等人到達香港之后的吃飯、去墳場踩點等活動。一些與案件相關的物證則被密封好擺放在法庭的一角。
在廣州市越秀區檢察院此前對黃細泉等三人的起訴書中指控,黃細泉等人在2005年蓄謀準備作案工具,意圖盜挖李嘉誠亡妻之墓,在實施挖墓行為時,因李嘉誠亡妻的墓地非常結實,這伙人挖了很久也挖不到墳墓下面的東西,見挖墓難度太大,他們打算放棄,于是就捆綁、毆打看墓人,用暴力手段洗劫了看墓人的財物。
本案另外兩名正在廣州服刑的同案人,也將在接下來幾天的庭審中出庭接受控方詢問。
廣東開庭 香港判決
記者了解到,在廣州五天案件的審理中,主要集中在調查取證方面,最后的審判結果仍在香港判決。
記者在庭審中了解到,由于案件涉及在內地服刑的犯罪人員,該案法庭“移”至廣州審理,這種由香港法官在內地開庭的模式源自“國際刑事司法互助條例”。參加庭審的香港控方人員告訴記者,由于香港與內地并沒有簽署“國際刑事司法互助條例”,因此此次審理只是采用了類似模式。這一模式在廣東省高院還是第一次,此舉開創了粵港司法合作先例。
庭審攝像將作為陪審團定案依據
昨天法庭的布置與內地不同,主審香港大法官white全程用英文審理,并專門為出庭作證的內地涉案人員安排了翻譯;八名“O記”并排坐在面向法官的右后排,現場三臺攝像機全程拍攝,其中兩臺不同角度的攝像機屬于香港法院,據悉,該錄像將在香港再次開庭時播放,由陪審團根據錄像內容作為定案證據材料。另一臺屬于廣東省高院。
有司法界人士指出,香港和內地不同層面的溝通和合作愈來愈緊密,連一直強調司法獨立的部門,亦隨著跨境犯罪問題增多,使兩地司法機構需要開辟一條能夠兼容兩地不同司法體制、又能發揮互助作用的渠道。
而正在廣東高院法院審理的李嘉誠亡妻墓被盜案,成為兩地司法部門就單一案件進行實務合作的契機。
案情回顧 盜墓為勒索李嘉誠
謀劃半年之久,欲盜其亡妻骸骨,因墓穴太堅固未能鑿開
2006年大年初一,香港柴灣佛教墳場內,4名匪徒手持電鉆、電風炮等重型工具,企圖撬開香港富豪、長實集團主席李嘉誠亡妻李莊月明的墳墓,不料被墳場留宿職員夫婦撞破,4匪徒持假槍及利刀,恐嚇夫婦交出共值7萬多港元的財物,并將兩夫婦捆綁后逃走。
香港警方高度重視此案,后查明,來自香港和內地的這伙盜墓賊從2005年8月便部署“標骨參”陰謀。涉嫌本案主謀的港人王均福及劉國新先在廣州南北水果市場,招攬了在當地駕車送貨的劉惠晃、劉惠志兄弟,再由劉氏兄弟找來三名內地男子協助作案。
經過多次“踩點”,他們在2006年大年初一晚下手,由劉惠晃與三名內地男子負責挖墓,因李嘉誠亡妻莊月明的墓穴甚為堅固,遲遲未能鑿開。
其間墳場管理員夫婦歐陽威及陳惠芳駕車返回,發現骨灰龕樓的電燈離奇地被人開著,遂前往查看。二人的行蹤被留在車內望風的王均福、劉國新及劉惠志等發現,見盜墓難以得手,于是這伙人改變計劃,洗劫墳場管理處。
歐陽夫婦走到骨灰龕樓平臺,遭四匪亮出牛肉刀及類似手槍物體威脅及蒙眼捆綁。賊匪繼而挾持二人到墳場辦事處大肆搜掠,最終劫去五萬元現金及兩萬元財物。
匪徒得手后即到旺角一間麻將館分贓,其中劉氏兄弟及三名內地男子,每人分到約1600元后馬上返回內地。
被綁的歐陽夫婦于案發后兩小時,松綁報警。警方到場后,發現莊月明的墓穴被毀壞,墓旁留下兩個膠箱,內有大批重型爆竊工具包括電鉆、電風炮、鐵鏟、手套、牛肉刀及一支假槍。
警方鍥而不舍地追查接近一年,終在同年12月率先拘捕持雙程證來港、于飛鵝山一宗搶劫時被擒的劉惠志(42歲)及劉惠晃(36歲)兄弟,二人涉嫌與毀墓打劫案有關。
兩人不約而同地爆出,該宗表面上只是盜墓的案件,背后原來暗藏一個驚天的“標骨參”陰謀。原來盜墓者一共有八人之多,目的并非盜取墓穴陪葬品,而是覷準李莊月明是香港首富李嘉誠的亡妻,企圖掘開墳墓,盜走其骸骨,用來勒索李家。
基于案件的嚴重性,香港警隊王牌O記即接手跟進該案,根據劉氏兄弟提供線索,于2007年7月拘捕三名港人,包括被指負責望風的清潔工人胡振聲,以及涉嫌主謀的的士司機王均福及裝修工人劉國新,并將各人送上法庭。只是胡振聲因警方口供出現矛盾,獲控方撤銷控罪而得以釋放。
劉氏兄弟向法庭承認串謀勒索、盜竊、刑事毀壞和襲擊四宗罪,被香港高院分別判刑5年及4年8個月,而被指本案主謀的王均福及劉國新被捕后否認控罪,由于控方要向3名在內地落網及被判監的被告人取證,故該案最快明年才能開審。
釋疑 為何要在廣東審
證人正在廣東服刑,若押至香港恐不安全
今年年初,“O記”收到來自內地公安的一個重要消息,指同案一直在逃的三名內地男子,于2007年在廣州落網,并因此案被判處入獄五年,三人得知主謀在港落網后,表示愿意作供指證對方。
不過,辯方不肯接納三人在內地所作的書面供詞,使得控方要想辦法安排三人出庭作供才行。但問題是他們正在廣州服刑,并不輕易可到香港出庭。
據悉,“O記”曾向內地公安咨詢,押解三人來港出庭的可行性,終因安全考慮未能成行。
后來,廣東司法部門表示,若控方派員到內地取證,他們愿意提供協助,并盡量配合。
在得到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同意及支持后,“O記”即與控方商量,決定向負責此案的高等法院法官提出,要求將本案法庭移師廣州,破天荒地于當地召開特別法庭,聽取三名內地服刑犯的重要證供。辯方并無異議,法官即批準有關申請。
由于這次特別法庭極可能開創成為粵港司法部門互動舉證的先例,加上也是兩地法官破天荒地首度聯席審理案件,內地及港警對此極為重視,決定將全過程攝錄備案。
揭秘 墓中并無陪葬品
莊月明,廣東潮安人,父親莊靜庵是香港著名鐘表業商人,李嘉誠是其表兄。
李嘉誠出生在潮州市北門街面線巷的一個教師之家。1941年,13歲的李嘉誠隨父母投奔舅舅莊靜庵。15歲時,父親去世,李嘉誠挑起全家生活重擔,終止學業打工。
其間,李嘉誠與比自己小4歲的表妹產生了感情。但直至李嘉誠事業有成之時,雙方家長才同意了兩人的婚事。此時李嘉誠35歲,莊月明31歲。
1963年莊李結婚,此后莊月明一直專心相夫教子。1990年莊月明心臟病發去世。由于她篤信佛教,遺體安葬香港柴灣佛教墳場。
李嘉誠全家均篤信佛教,而佛教徒一貫做法是,不會為先人擺放任何貴重物品作陪葬,因此莊月明墓地及棺木內,沒有任何陪葬品。
李嘉誠對妻子十分懷念,過去18年中每年亡妻忌日,風雨不改帶家人到墓前致祭。
李以亡妻名義捐出大筆款項給教育及慈善機構,不少學;蚪ㄖ锞运拿置缑鲪矍f月明中學、李莊月明護養院等等。去年,“李嘉誠基金會”捐出500萬元給香港大學,成立“李莊月明佛學研究基金”推動佛學研究。(吳秀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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