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7月27日電 據香港《文匯報》報道,少女模特寫真集攻陷本屆香港書展,寫真內容更引起各界非議。主辦書展的香港貿發局總裁林天福透露,曾要求有關書商將較多爭議的寫真集送交淫褻及不雅物品審裁處評級,結果被評為一級類別,毋須“打格仔、包膠袋”,因此大會沒有理由拒絕有關書商參展。
有淫審處審裁員承認,部分少女模特寫真集利用現行條例的灰色地帶,只賣弄色情,意識挑逗,但由于沒有露點或性行為,盡管有“踩界”之嫌,卻不能定為不雅、淫褻物品。
林天福表示,書展開幕以來,沒有接獲有關少女模特寫真集的投訴,但貿發局曾要求書商將其中一本較具爭議的少女模特寫真集,送交淫褻及不雅物品審裁處評級,結果被評為一級類別,“我們實際上,也沒有理由阻止他們在書展參展。”根據現行條例,一級類別物品既非淫褻也非不雅,毋須打格仔及包裝膠袋。
林天福又說,書展書籍種類繁多,少女模特寫真集只占很少數,現時有機制處理懷疑不雅物品的投訴,他強調書展是多元化平臺,希望市民持包容態度,關注書展中其它有趣的書籍及活動。
26日《城市論壇》也討論少女模特風氣,出席的藝人袁彌明批評少女模特寫真集尺度過火,“把牙膏滴在心口、桌球棍放在胸部中間,雖然沒有露點,但肯定是不雅。”她說,少女模特寫真在書展中發售,18歲以下青少年輕易買到。
新婦女協進會執委會委員馬穎兒說,客觀及主觀標準難以厘訂少女模特寫真集的評級,但她認為少女模特的出現,是傳媒及模特兒公司推波助瀾造成,不應把責任全數推在少女模特身上。
淫褻及不雅物品審裁員麥美娟及張民炳均認為,出版少女模特寫真集的書商有“踩界”之嫌。張民炳說,部分寫真集意識挑逗,但因沒有露出性器官或展示性行為,按照現時評級標準,不能列為二級或以上物品,他促請貿發局檢討容許少女模特寫真集在書展發售的安排。
麥美娟也稱,根據現行條例,難以將意識大膽的少女模特寫真集定為二級或以上物品,“她是有穿衣服,不過布少一點,沒有露點或性器官,你最多可以罵書商,但不能禁。”
Copyright ©1999-2025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