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月7日電 據澳門日報報道,15年前在珠海西區購買了房產,后因貨不對辦等原因斷供銀行貸款,原以為按合同由擔保公司支付余下房款,不料15年后接法院通知房產已拍賣,還拖欠銀行貸款及10多年利息,個人信用竟被列入黑名單。200多名內地及澳門居民在珠海買樓“賠了夫人又折兵”。
他們不僅房子沒了,還欠下債務,涉及總金額估算超過2000萬元。事主質疑為何自己房產在他們不知情之下被拍賣,又是樓盤開發商的擔保公司為何無需承擔責任。
據事主吳小姐稱,近日她與其它原珠海西區某樓盤的業主突然接到法院的通知,稱她們的銀行帳號因拖欠銀行貸款被凍結,其個人信用記錄也被列入黑名單。
15年前,即1995年7月,吳小姐等200多名內地及澳門居民購買了位于珠海西區紅旗鎮美景花園的住宅單位,開發商為建設銀行珠海分行屬下的珠海經濟特區建設財務公司,該公司同時作為所開發樓盤的擔保人。雙方在購房合同中約定,如樓盤爛尾或不能達到開發商承諾的情況,業主如斷供并放棄房產,房產由銀行拍賣,剩余房貸由擔保公司即該財務公司負責償還。
后因開發商遲延交房,且樓盤與其在報章上刊登的宣傳內容不符,小區內荒草叢生,市政設施缺乏,進出小區沒有道路,房屋質量極差,無法辦理房產證。吳小姐及其它業主先后選擇了斷供,以減少自己的損失。
去年9月,吳小姐及其它業主突然接到法院電話,稱建行帳戶已被申請凍結。后經查詢得知,原來建行早于2001年以業主欠下貸款告到法院,法院作出缺席判決,將其房產全部拍賣。由于拍賣所得仍未夠償還銀行貸款,因此判令業主仍須向銀行償還余款。
吳小姐等業主感到無奈,苦稱8年前自己被起訴到房產被拍賣,竟然毫不知情。法院回應指,8年前因無法聯系業主,所以按規定缺席宣判。多位業主稱,自己在購房合同上的住址和電話一直未變,不存在無法聯系。更質疑若當時無法聯系業主,為何8年后法院卻又能一一找到業主還款?
由于個人信用記錄列入黑名單,做生意的吳小姐坦言遭到嚴重的困擾,并蒙受經濟損失,現時向銀行申請貸款必須先與丈夫辦理離婚,還受到生意伙伴的不信任。
吳小姐稱,按購房合同,建行應該向開發商兼擔保公司珠海經濟特區建設財務公司追討余下貸款,而非向業主追討。由于該財務公司正是珠海建行投資的子公司,懷疑銀行將還款責任轉嫁給業主。至今為止,她當初所欠銀行的貸款加上10多年的利息已達7萬多元,期間,銀行方面一直沒有聯系她。
涉及事件的業主代表目前已委托律師向珠海市檢察院提出抗訴,要求撤銷法院判決,取回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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