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香港七月二十六日電 香港上千名雷曼迷債投資者今日舉行集會討論回購方案。香港財經事務及庫務局發言人二十六日回應說,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香港金融管理局和十六間雷曼迷你債券分銷銀行在七月二十二日達成協議,由分銷銀行向合資格的迷債投資者提出回購計劃。回購方案為超過九成迷債投資者提供了一個切實可行的途徑,解除他們多月來因雷曼事件而受到的困擾。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發言人說,根據回購方案,絕大部份接受計劃的投資者可取回投資本金七成或以上的款項。監管機構和分銷銀行達成的協議兼顧了各方考慮,符合公眾利益。
發言人指出,監管機構的有關決定是經過嚴謹的過程和全面、有效率及公平的調查,這亦體現了目前的規管架構提供了有效的申訴渠道,以保障投資者的權益。
對雷曼的投資者而言,回購方案可紓解約二萬九千多名有關的投資者經歷十個月的困擾,免除他們面對冗長的清盤程序或不必要的訴訟。至于銀行則要為回購作出財政承擔。按監管機構的要求,銀行亦承諾改善內部監控措施與處理投訴的程序,防止類似事情再次發生。
發言人指出,政府一直督促金管局和證監會,就違規銷售的投訴盡快完成調查。監管機構對違規行為是不會容忍、不會姑息的。若大部分投資者接受和解,監管機構可集中資源調查非迷債結構性產品的違規銷售投訴。例如股票掛勾票據的違規銷售投訴,金管局將繼續就每一個案逐一調查。
發言人還說,當局會從雷曼事件的經驗中不斷檢討,進一步完善規管架構,加強對投資者的保障。(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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