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市委、市政府召開專題會議研究解決城管執法中存在的問題,強調決不允許城管部門聘用臨時人員進行城管執法。鄭州市政府法制辦下發《鄭州市行政執法人員文明執法若干規定》,對行政執法人員執法行為進行約束。同時,公開監督投訴電話,接受社會監督,以確保城管執法過程中不再發生打人事件(11月23日《人民日報》)。
每當城管發生打人事件,在追責時都使用了城管“臨時工”的字眼,不要“臨時工”恐怕就不會再有城管人員粗暴執法事件了。其實,事情未必像我們所想象的那么簡單。
城管打人是否真的是“臨時工”惹的禍?“臨時工”能有多大的權力,即便真的是“臨時工”惹的禍,那也是扯虎皮當大旗,仗著城管之勢狐假虎威。如果沒有城管人員的撐腰,“臨時工”能有多大的膽量動輒打人?應當說,問題的關鍵并不在“臨時工”,而是在于城管人員自身,城管人員的法律意識不增強,執法水平不提高,不要“臨時工”照樣不能保證城管不再粗暴執法。
“臨時工”本身就不具備執法的資格,不要“臨時工”執法是對城管執法的規范。但如果以為不要“臨時工”就能保證城管不再粗暴執法,那就想得太簡單、太天真了。而且違背事實地認定了是“臨時工”惹的禍,還是把“臨時工”當成了“替罪羊”,從客觀上為少數城管粗暴執法開脫責任。這非但不能讓城管人員吸取粗暴執法的教訓,不能讓城管人員提高執法水平,反而會助長少數城管人員驕橫的氣焰,使他們更加趾高氣揚,埋下更多粗暴執法的隱患。
不要“臨時工”只能避免“臨時工”的違規執法,保證不了城管的文明執法,保證城管不再粗暴執法關鍵在于提高城管人員的自身素質,在于強化對城管人員的執法管理,建立一支知法懂法守法的高素質城管執法隊伍。不要“臨時工”并不能從根本上解決城管粗暴執法的問題。如果只把“臨時工”當作是粗暴執法的禍首,那就有點拉不出屎來怪茅坑的味道了。
安徽 李華榮 讀者
參與互動(0) | 【編輯:鄧永勝】 |
Copyright ©1999-2025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