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記者從浙江省公安廳獲悉,省公安廳對網絡上流傳的“經濟觀察報記者因報道內幕交易遭通緝”一事非常重視,已經責成麗水市公安局抓緊時間調查核實情況。
昨天下午,浙江省公安廳派出的調查組抵達遂昌。隨后,這個由省廳法制方面專家組成的調查組,立即展開調查工作。
由于這個案子被定性為經濟案件,所以“調查起來比較費時”。而麗水市公安局宣傳處一名詹姓副處長告訴記者:“因為涉及到執法環節,所以我們處理起來比較慎重。”
麗水市公安局有關人員表示:7月29日上午將召開說明會議,對媒體公布事件的調查情況。“如果通緝的理由合理,麗水市公安局將堅持通緝,并給媒體一個說法;如果通緝確實存在問題,公安會撤銷通緝,并賠禮道歉。”省公安廳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知情人士告訴記者。
7月28日,一篇《經濟觀察報記者因報道上市公司內幕遭全國通緝》的報道,把我省麗水上市公司凱恩股份推到了風尖浪口。
報道稱:有網友通過微博報料,《經濟觀察報》記者仇子明因為報道了上市公司凱恩公司關聯交易內幕,遭到凱恩公司所在地麗水遂昌縣公安局網上通緝。
而之前,仇子明的兩篇報道《凱恩股份改制偷天換日 證監局已展開調查》、《凱恩股份再調查:隱瞞的關聯交易》分別與6月5日和6月18日在《經濟觀察報》先后見報。
《經濟觀察報》于7月28日刊發《關于仇子明報道凱恩股份的情況說明》,對記者仇子明報道凱恩公司一事的來龍去脈進行了詳細說明,肯定了記者仇子明的采訪,對麗水遂昌警方的做法提出質疑。
凱恩公司回應:
報案早于仇子明發文
從未試圖“紅包公關”
“關于網上紛傳《經濟觀察報》記者仇子明因報道凱恩股份的負面新聞,被遂昌縣公安局刑事通緝的事情,我是昨天凌晨接到某報社記者電話采訪問詢,方知此事。”浙江凱恩特種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副總經理、董秘田智強昨晚8點在遂昌告訴記者,一天時間已經至少接到40多家媒體采訪。他實在不堪其擾,只好選擇關機。
“今年3、4月份,網絡上出現不少損害公司名譽的虛假消息,我們曾在5月15日向遂昌縣公安局報警,要求調查此事。警方于5月20日正式立案,早于6月5日仇子明在《經濟觀察報》刊發的第一篇關于凱恩股份的稿件。況且當時報案內容沒有涉及任何具體人和單位,只針對誹謗我公司的行為進行調查。”田智強說,他們從來沒有針對仇子明記者。
“在仇子明前兩篇關于凱恩的報道刊發以后,我曾前往上海,試圖找仇子明解釋、說明其報道涉及我公司的相關情況,但遭到拒絕。”凱恩股份公司董事長王白浪昨晚告訴記者,他的確兩次前往上海找過仇子明。仇拒絕見面,《經濟觀察報》華東區負責人也拒絕見面。“至于網上有傳聞凱恩曾試圖送紅包公關,可以明確這個消息子虛烏有”。
省證監局回應:
并沒有對凱恩立案
只是去核實相關情況
6月5日,有媒體稱凱恩股份被證監會立案調查。當天,“凱恩股份”停盤一天,公司方面稱此舉為公司主動要求停盤,之后公司為此向監管部門進行詢問,得到的答復是“查無此事”。為此,公司發布澄清公告。
對此,省證監局辦公室一位姓王的工作人員告訴記者:“我們并沒有對凱恩股份進行立案調查,只是去公司核實相關事宜,但沒有發現存在需要信息披露(而沒有披露)的問題。”
記者經多方求證,6月25日,省證監局曾向麗水市人民政府發函,認為凱恩股份改制時均已履行相關決策程序及信息披露義務,未發現資產權屬存在法律糾紛以及其它重大違紀違規和遺漏、隱瞞等情況。
通緝未撤銷
查不到仇子明記者證信息
昨天下午,有微博稱“查公安部網站所有網上通緝人員,已經沒有了叫‘仇子明’的人”。
但麗水市公安局宣傳處一名詹姓副處長告訴本報記者:“撤銷網上通緝,沒這么簡單。”
記者繼續求證,并在公安“網上在逃人員名單”中找到了“仇子明”這個名字:江蘇南京市秦淮區人,1982年5月出生,通緝單位是麗水市遂昌縣公安局,罪名為“涉嫌損害公司商業信譽罪”。
記者又通過新聞出版總署網站的“新聞記者證查驗”系統,查詢仇子明的新聞記者證信息。但是,查詢結果為“查無此證”。
同時,“新聞記者證查驗”系統給出了三種可能導致查詢失敗的情況:“1、被查記者還未對本人記者證進行激活,這說明被查記者的個人資料還沒有記入記者個人信息數據庫。2、被查記者記者證已經失效。3、被查記者是假記者。”
當地公安機關
已連夜開會研究此案
記者昨日下午4時趕至遂昌縣。公安局政治處相關人員告知“所有局領導均不在公安局”,但表示會想辦法幫記者聯系相關領導接受采訪。
記者候至22時,也未有遂昌縣公安局領導接受記者采訪。
“對仇子明進行網上通緝的具體做法是否妥當,公安部門已在連夜對此事進行開會,在討論好后會盡快公布案件的詳細情況。”遂昌公安局相關人士表示,浙江省、麗水市和遂昌縣三級公安部門已經對此事進行討論,從目前警方掌握的材料來看,仇子明涉案問題的事實清楚,但具體內容不方便透露。
牽涉“凱恩事件”
杭州也帶走一人
除了《經濟觀察報》記者仇子明目前正被通緝之外,杭州一家公司的財務總監翁安余也因為牽涉其中,前天被警方帶走。
前天中午11點半,杭州小營派出所幾個民警來到杭州紫晶置業有限公司,出示了網上追逃信息的復印件,帶走了當時正在上班的翁安余。
翁妻吳志英昨天告訴記者:“當天中午接到老公的電話,說要緊急回趟老家。今天早上接到遂昌縣公安局的電話,說你老公被刑拘了,拘留證會寄到你單位的。”
據了解,1971年出生的翁安余是麗水遂昌人,2008年3月,翁安余到紫晶置業擔任財務總監。夫妻倆從此一起定居杭州。他被網上通緝的原因,也與仇子明一樣,涉嫌“損害公司商業信譽”。
網上有傳,翁安余可能就是將凱恩的一些信息傳遞給記者仇子明的“線人”,但吳志英昨日否認丈夫認識仇子明,也沒聽說過這個名字;同時,她表示,翁也不認識凱恩集團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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