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北京知名中介公司中大恒基的前董事長劉益良終于拿到了判決書——因尋釁滋事罪和敲詐勒索罪被海淀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八年。自此,一代房產中介梟雄第二次淪為階下囚。而與其一起獲刑的還有他的哥哥劉永科及原中大恒基的15名高層。
指控:糾集數十手下暴力搶活
據檢方指控,2002年至2005年間,劉益良在經營北京中大恒基房地產經紀有限公司過程中,形成了一個以他為首的犯罪集團。公訴書顯示,2003年2月間,因與安貞華聯發生糾紛,劉益良隨后糾集十余名中大恒基員工圍堵安貞華聯南門,并指使員工用鏈鎖將玻璃門鎖上,造成公共場所秩序混亂。之后,劉益良還以此向安貞華聯強行索得現金5000元。2005年11月與北京置換家園公司發生房屋代銷糾紛,他的手下霍永光糾集30多名中大恒基員工到置換家園公司辦公室,對該公司員工進行毆打,強行讓置換家園公司退還定金和預付房款共計現金8萬元。同時,霍永光等人又向該公司強行索得現金2萬元。
庭審:拒不認罪稱是正當防衛
2007年11月的一天,在經過3個多月的秘密調查后,北京警方在中大恒基位于海淀區的總部將劉益良和其團伙中的10余名骨干成員抓獲。
2009年9月10日,劉益良等17人在海淀法院受審。被檢方指控犯有尋釁滋事、聚眾斗毆和敲詐勒索等罪名。檢方認為,劉益良為犯罪集團的首要分子,應當按照集團所犯的全部罪行處罰。與劉益良一同受審的,除他的親哥哥劉永科外,其余15人是中大恒基事業一部、二部、三部、四部總經理以及部分區域經理、門店經理及部分工作人員。
兩次庭審,劉益良均堅稱自己無罪,稱指控內容中只有兩件事與他有關,且事出有因,“是對方先出手,我才正當防衛。”劉益良表示,其他的事情都是手下做的,自己并不知情。晨報記者 葉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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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次入獄
昨日,海淀法院對劉益良等17名被告人集體進行了宣判。劉益良以尋釁滋事罪、敲詐勒索罪共獲有期徒刑8年,其兄劉永科被判有期徒刑4年,主要干將霍永光被判7年有期徒刑,其他14名原中大恒基高層則分別獲刑1年至3年不等。
據報道,劉益良在河南老家時叫劉永學(音)。1990年,因發生爭執,他舉槍亂射并在逃跑途中打死一名協警。1991年,劉永學被判7年,后又追加4年。1996年,在服刑不到5年后,劉永學假釋出獄。1997年到京創辦了中大恒基。經過10年的發展,中大恒基到2007年在北京已有500多家門店,市場成交量一度在同行中排名第一。事發前,中大恒基最好時月營業額可達5000多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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