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金礦業污染事故發生9天后才披露相關信息,社會輿論嘩然。對此,公司證券部總經理解釋,真實、準確、完整、及時地向所有投資者公開披露信息是上市公司應當履行的法定義務,但是,對于敏感事件,選擇什么時機公布信息,董事們經過了慎重而痛苦的考慮:不及時披露,不符合《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有關規定;如果及時披露,又涉及地方的穩定大局。最終,董事們權衡利弊,認為寧可承擔違規的風險,還是要以維穩大局為重。(《中國青年報》7月15日報道)
破壞穩定的人奢談維穩,是不是在侮辱公眾智商?維護社會穩定,是一個很強的政治問題,也是一個從不同視角會得出不同結論、因而不容被隨意曲解的嚴肅問題。紫金礦業作為一家企業,其維穩訴求,本該體現在與地方政府維穩大政相統一,首當其沖是不破壞社會穩定。然而,污染環境的行為,不僅本身就是在破壞社會穩定,而且還非常過分地把瞞報的理由拉上“維穩”的大旗。請問紫金礦業:環境污染的受害百姓,是不是還要感謝你們以瞞報的形式“維穩”?這不是在侮辱公眾的智商,又是什么?
董事們為什么會“寧可承擔違規的風險”,也要“以維穩大局為重”?原因其實很簡單,因為他們的權衡,是基于一種最富經濟理性的人文環境——違規的風險不會有多大,而維的卻是自己的穩。有了這樣的環境,以破壞穩定求發展、以維護穩定做解釋的事,就絕不會僅發生在紫金礦業一個企業身上。
北京 馬龍生 讀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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