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金礦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紫金礦業)7月13日發布公告稱,受本次福建境內持續強降雨影響,公司所屬紫金山銅礦濕法廠污水池于7月3日發生滲漏。十天之后才公告,分析人士認為,紫金礦業此舉涉嫌違反證券法律法規,將面臨證監會的處罰。
紫金礦業今日發布公告有不得已的成份,發生滲漏早已為外界所知。昨天下午,福建省環保廳通報稱,紫金山銅礦濕法廠污水池污染了汀江。據初步統計,汀江流域僅棉花灘庫區死魚和魚中毒約達378萬斤。
事實上,紫金礦業并非首次發生環保事故。就在今年高考前不久,福建省上杭縣20多所中學突然收到了當地教育局發出的一則緊急通知:參加高考的學生不要隨意吃魚。原因在于受汛期影響,紫金礦業位于福建省武平縣的一個尾礦庫含有重金屬物質的滲漏液流入汀江,造成魚類大量死亡。
今年5月份,在國家環保部門發文通報批評的11家存在嚴重環保問題的上市企業中,紫金礦業位列第一。環保部門批評稱:“這些公司不僅背離了上市公司作為公眾公司應誠實守信的原則,而且放任環保問題可能釀成重大的環境風險,污染環境,損害投資者利益。”
紫金礦業是中國最大黃金生產企業,有中國第一大金礦之稱,位列全球500強,2003年12月成功登陸香港股票市場,2008年4月回歸A股。這樣一個堪稱優秀的上市公司,卻接連觸及法律底線。
律師周愛文分析說,無論這次的滲漏有無自然災害的成份,紫金礦業在事故發生后沒有及時披露信息本身就違反了證券法律法規。證券法第63條規定,上市公司依法披露的信息,必須真實、準確、完整,不得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證券法第193條,上市公司未按照規定披露信息,或者所披露的信息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的,責令改正,給予警告,并處30萬以上60萬元以下罰款。依據這些規定,監管部門應對紫金礦業進行處罰。
今年3月31日,紫金礦業曾公告稱,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接到證監會立案調查通知書。時隔不到半年,紫金礦業再次因為延遲披露重大信息違反證券法律法規。分析人士認為,遏制上市公司信息披露違規違法,監管部門應及時查處,加大處罰力度。□新聞分析 本報記者周芬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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