盡管保險業信息披露新規已于昨日正式實施,要求各險企在官網建立專欄刊登公司基本信息,但記者查閱各家公司官網發現,保監會對各險企在官網上建立專欄刊登公司基本資料的要求并未被有效執行,新規實施首日各險企信息披露業務無一達標。
保監會早在5月26日就發布《保險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要求從6月12日起,各保險公司在公司官網主頁顯著位置設置信息披露專欄,刊登公司的基本信息,旨在解決信息不對稱難題,幫助社會公眾及時了解到保險公司的經營變化。
據了解,信披新規要求各保險公司基本信息發生變更的,應當自變更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更新。基本信息包括公司概況和公司治理,其中公司概況指公司法定名稱及縮寫、注冊資本、注冊地、成立時間、經營范圍和經營區域、客服電話和投訴電話、各分支機構營業場所和聯系電話、經營的保險產品目錄及條款;而公司治理指近三年股東大會(股東會)主要決議、董事簡歷及其履職情況、監事簡歷及其履職情況、高級管理人員簡歷、持股比例在5%以上的股東及其持股情況等。
“保險公司此前基本信息極不規范,且不全面,投保人了解公司的信息渠道極少,因此營銷員誤導消費的現象變得非常普遍。”一保險專家指出,這一信披新規實施將能讓投保人及時準確地了解到公司各種信息。
而令人意外的是,信披新規實施首日,保險公司仍我行我素,信披專欄并沒有如期設置,已有的一些信息仍很零散。例如信披新規要求各公司在首頁專欄刊登“經營的保險產品目錄及條款”,而記者在各公司網站看到,“產品推薦”中只是簡單列舉了保險對象和保險責任,沒有展示產品的全貌和完整的風險條款。
對此記者致電多家保險公司相關部門,部分公司稱對信披新規并不知情,另有公司表示不了解應該由哪個部門負責。事實上,信披新規第25條已明確指出,保險公司董事會秘書負責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務,未設董事會的應當指定公司高級管理人員管理信息披露事務。
即使知情的公司也未必執行。記者在一家保險公司官網的“行業時訊”欄看到刊有信披新規的相關內容,但官網仍是老面孔。顯然,這一新規的發布沒有引起足夠的重視。針對保險公司這種反應“遲鈍”的現狀,有業內人士分析指出,很可能是由于信披新規沒有相應的處罰措施所導致,但也有可能是保監會要求新規生效的時間太緊,保險公司來不及準備,造成了這種“你急你的,我慢我的”的局面。而一位保險公司分公司負責人則認為,如果按規定將基本信息登全了,保險公司也會有顧慮,如股東變化發布怕引起客戶的“不良”反應。
極少數保險公司在回復記者的提問時表示正在整理相關資料,將在7月份正式更改頁面,有的則解釋公司網站正在升級過程中,升級后將開設專欄。多數保險公司客戶服務中心工作人員對于記者提出的問題顯得不知所措,表示將這一問題向公司領導匯報。
除了基本信息外,保監會還要求各家公司對財務會計、風險管理狀況、保險產品經營、償付能力、重大關聯交易等各方面信息編制年度信息報告,每年4月30日前將上一年度的這一報告在公司官網進行發布。 崔啟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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