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力寅:未來信貸類產品還是風險小、回報率較高的穩健型產品。
陳柏軒:很多融資類項目可能以信托公司為主導,銀行僅是代銷。
邢成:新一輪銀信合作理財產品與之前相比,會發生一些變化。
嘉 賓:廣東發展銀行上海分行公司銀行部總經理 黃力寅
東亞銀行財富管理中心總經理 陳柏軒
中國人民大學信托與基金研究所所長 邢 成
主持人:中國證券報記者 高改芳
7月初,銀監會口頭叫停一切與銀行理財業務對接的銀信合作業務后,8月5日銀監會下發《關于規范銀信理財合作業務有關事項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對銀信理財業務加以規范。《通知》的下發被視作銀信理財產品由“暫停”到重新“恢復”。這“一停一放”對銀信合作信貸類理財產品有很大影響。
本期匯豐理財圓桌的話題是銀信合作重啟后,信貸類理財產品的走向。參與嘉賓認為,信貸類理財產品可能會越來越少,投資者不應對信貸類理財產品再抱太大期望。
新規不影響存續產品
中國證券報記者:銀信合作之前被叫停后又重新開閘,對新發行的和存續的信貸類理財產品分別有哪些影響?
黃力寅:對商業銀行來說,《通知》主要的規范要求有:于2011年底之前嚴格按要求將表外資產轉入表內,并按150%的撥備覆蓋率計提撥備,按大銀行11.5%、中小銀行10%的資本充足率要求計提資本。
上述規定對銀行的影響是很大的。值得注意的是,《通知》雖然規定2011年底之前把轉讓的資產轉回表內,但并沒有細化轉入的進度。這就會使銀行謹慎行事以滿足監管要求,且加強了今、明兩年資金緊張的市場預期。我個人認為,銀行繼續與信托公司合作發行信貸類理財產品的積極性將大大降低。未來信貸類理財產品的發行可能逐步減少。而存續的信貸類理財產品基本不會受到什么影響,他們大多會在明年年底之前到期。
陳柏軒:《通知》對銀信合作理財提出一系列規范性要求,尤其針對融資類的銀信理財業務合作。對存續的信貸資產類理財產品,銀監會明確要求“商業銀行應嚴格按照要求將表外資產在今、明兩年轉入表內,并按照150%的撥備覆蓋率要求計提撥備,同時大型銀行應按照11.5%、中小銀行按照10%的資本充足率要求計提資本”。對于新發行的融資類銀信理財合作業務,實行余額比例管理,即融資類業務余額占銀信理財合作業務余額的比例不得高于30%。
邢成:嚴格說,有些媒體所謂“銀信合作被全面叫停”的提法是不準確的。之前被暫時限制的僅限于以規避當前信貸政策為主要目的、被動管理型、貸款類的銀信合作業務,即所謂“平臺型”業務。
無論是之前的定向限制,還是《通知》下發后規范發展銀信合作,對新發行的信貸類理財產品影響最大、最直接。新發行的信貸類理財產品與之前的產品模式、交易結構、管理主體、運用方式、信托報酬以及法律主體都會發生根本性變化。對于存續的信貸類理財產品影響相對不大。
新一輪產品將有變化
中國證券報記者:如果再次允許銀信合作,即將推出的新一輪的銀信合作信貸類理財產品會與以前有所不同嗎?投資者能否切實體會到前后的差異,怎樣應對?
黃力寅:銀行與信托公司合作發行信貸類理財產品,銀行選擇轉讓的信貸資產都是優質資產,如果銀信合作重啟,這個基本特征不會改變。如果說有什么變化,那就是今后銀行發行信貸類理財產品的積極性將大大降低,信托公司也要滿足融資類業務余額占銀信理財業務余額的比例不超過30%的監管要求。所以信貸類理財產品將會明顯減少,起碼在今明兩年的理財市場上是這樣。所以有人建議大家不要再對信貸類理財產品抱太大希望。雖然說法有點悲觀,但我認為有一定道理。投資者可多關注其他類型的理財產品。
陳柏軒:從目前的《通知》來看,如果要開展新一輪融資類銀信理財產品合作可能還會有較長時間。公開數據顯示,目前信托公司融資類業務余額占銀信理財業務余額比例普遍超過30%警戒線,因此估計會在一定時間內,市場上將較少看到融資類銀信合作理財產品。很多融資類項目將可能以信托公司作為主導發行集合計劃,而銀行代銷發行的形式出現。這種模式下,銀行將僅是一個“代理”的角色。
邢成:對投資者而言,新一輪的銀信合作理財產品與之前相比,會發生一些變化。如理財產品的市場主體(受托人)更多的體現為信托公司,而非之前的商業銀行;理財產品運用方式更趨多元化,如貸款、投資、夾層融資等;進入門檻有可能出現一定幅度的提升,如部分產品以100萬人民幣為起點可能成為常態;產品投資的預期收益較傳統銀信理財產品會有較大幅度提升,同時或有風險也會同步增加,對投資者的專業能力和風險判斷與防范能力的要求都有所提高。此外銀信合作理財產品的平均發行數量可能會有所下降,但單只產品發行規模會有所放大等。
分清新老產品
中國證券報記者:投資者在選擇信貸類理財產品時,是否有必要以銀信合作重啟的時間點,例如2010年8月為標志來區別并選擇新、老產品,并優先選擇新產品呢?
黃力寅:完全沒有這個必要。因為信貸類理財產品的運行模式沒有改變,銀行怎樣把表外資產轉到表內、怎樣計提撥備與投資者毫無關系。所以銀信合作被叫停之前和重啟之后的信貸類產品不會有什么差異。信貸類產品還是風險小、回報率較高的穩健型產品。只是由于具體的貸款項目不同,使理財產品的收益率和期限有所不同而已。
陳柏軒:不能簡單地以時點區分前后融資類銀信理財產品,也不能簡單地說哪一類好。如前一個問題所提到的,可能在一段時間內,市場上將較少看到融資類銀信合作理財產品。很多融資類項目將可能以信托公司作為主導發行,銀行僅是代銷。這種模式下,銀行沒有太多審核產品的責任,客戶將與信托公司直接簽訂買賣合同。那么信托公司對于風險控制的完善與否,將對產品產生較為直接的影響。
作為投資人而言,最重要的是要根據自己的風險承受能力,觀察該產品是否符合自己的資產配置需要,同時也要關注發行主體的信用程度等風險因素。
邢成:當然有必要。實際上伴隨《通知》的下發和實施,所謂老產品基本在理財市場上難覓蹤跡。
如上所述,新一輪的銀信合作理財產品已經發生實質變化,特別是發行主體、產品收益、風險揭示以及投資者結構,都與之前的銀信合作理財產品,特別是平臺型、信貸類銀信理財產品有著天壤之別。因此只有充分認清新一輪的銀信合作理財產品的特征和實質,廣大投資者才能在充分控制風險的同時,及時把握稍縱即逝的大好投資機遇,最終達到資產保值增值的目的,分享銀信合作理財創新產品的碩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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