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唐真龍
在叫停銀信合作產品一個月后,監管層再出重拳,不僅要求銀行將此前發生的表外資產在今明兩年內全部轉入表內,還要按150%的撥備覆蓋率計提撥備。
本報記者昨日從權威人士處獲悉,一份名為《中國銀監會關于規范銀信合作理財合作業務有關事項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已下發至各地方銀監局、政策性銀行、國有商業銀行、股份制商業銀行、郵政儲蓄銀行及銀監會直接監管的信托公司。
《通知》中有兩項規定將對銀信合作業務產生重大影響。其一,《通知》第四條規定,自《通知》發布之日起,對信托公司融資類銀信理財合作業務實行余額管理,即融資類業務余額占銀信理財合作業務余額的比例不得高于30%。對于上述比例已經超標的信托公司,應立即停止開展這項業務,直至達到規定比例要求。
《通知》所涉及的融資類銀信理財合作業務,包括但不限于信托貸款、受讓信貸或票據資產、附加回購或回購選擇權的投資、股票質押融資等類資產證券化業務。
“這條規定實際上暫停了融資類銀信理財合作業務。”上海某大型信托公司負責人說。雖然《通知》并無明確暫停的表述,但30%的比例限制幾乎已經掐死了這類業務的生存空間。目前大多數開展銀信理財合作業務的信托公司,融資類業務的比例都超過了70%。
《通知》還特別規定,信托公司信托產品不得設計為開放式。
其二,對之前約定和發生的銀信理財合作業務,《通知》第七條規定,商業銀行應嚴格按照要求將表外資產在今明兩年轉入表內,并按照150%的撥備覆蓋率計提撥備,并且大型銀行應按照11.5%、中小銀行按照10%的資本充足率計提資本。
“這條規定將對商業銀行造成負面影響。”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商業銀行人士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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