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征房地資產持有稅,減少流轉環節稅費”——這是今天在北京舉行由中國社會科學院城市發展與環境研究中心和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主辦的“2009年中國房地產高峰論壇暨《房地產藍皮書》發布會”的兩項建議。
房地產藍皮書建議,開征房地資產持有稅,減少流轉環節稅費,促進房地產持續健康發展。交易清淡、房價下降為房地產稅費制度改革提供了機遇。抓住市場調整的機會,改革和完善房地產稅費制度,有利于促進房地產的可持續健康發展。
減少流轉環節稅費。在經濟繁榮時期,為了遏制房地產市場投機,國家強化了房地產流轉環節多項交易稅費(如營業稅、土地增值稅均在交易環節計提)的征收。但高額交易稅費的征繳一方面抑制了房產市場投資和投機性需求,另一方面,也增加了房地產正常交易成本。既限制了房地產資源流動,降低了房產資源的配置效率,也形成市場供過于求的預期,加劇房產市場波動。因此,為活躍房地產市場,拉動市場需求,有必要清理房地產交易流轉環節稅費,多數稅費項目可以取消,部分必須保留的稅費項目也應適當降低稅率。
開征房地資產持有稅。減免房地產交易環節稅費并不等于鼓勵放任市場壟斷和投機,加強對持有環節的監管更有利于持久遏制壟斷和投機行為。房地資源具有稀缺性特征,對房地資源的占用和使用隱含了多層面的公共外部性。在做好與70年土地租金一次性繳納銜接工作的基礎上,對房地資源征收持有調節稅,有利于社會公平和提升房地產資源的使用效率。對開發企業超出規劃周期的閑置土地和未售房產征收房地資源閑置調節稅,加速土地資源和開發資金流轉,促進房地產開發投資增長;對于非開發企業持有的房產統一征收房地資產持有調節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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