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發改委:經適房物業費收費標準不變
2008年10月07日 15:38 來源:北京晚報 發表評論
北京市發改委上午發出通知,經濟適用住房小區物業服務收費標準,仍然按照2006年1月1日起實施的《北京市物業服務收費管理辦法(試行)》和《北京市經濟適用住房小區物業服務收費政府指導價收費標準》執行,2008年至2009年物業費仍為每月0.55元/建筑平方米。 (記者 張楠)
【編輯:楊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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