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經適房申請對象的準入標準基本擬定。今天召開的市政協“本市推進廉租房制度建設和建立健全經濟適用住房制度”主席視察會上,市房地局透露,只要家庭人均建筑面積14平方米以下、人均月收入低于2100元、家庭金融資產為20萬元以下的家庭,將全部跨進申請“門檻”。買不起商品房又不能申請廉租房的“夾心層”,將成為最大受益人群。
近日,市房地局公布了首批集中建設的經濟適用房的項目,分布在本市東南西北各個區域,從楊浦江灣、松江泗涇、寶山顧村、南匯周浦、航頭、閔行浦江、青浦華新等交通比較便捷、生活配套設施相對完善的區位選址。目前,初步落實了160萬平方米經濟適用住房項目,其中市屬統籌基地約120萬平方米,市級企業認定基地約40萬平方米,力爭于今年二季度開工建設。
市房地局在會議中透露,結合本市經濟社會發展情況,目前已基本形成了上海經濟適用房申請對象的準入標準——即家庭人均建筑面積14平方米以下、人均月收入2100元以下、家庭金融資產低于20萬元。
記者了解到,目前形成的《上海市經濟適用住房管理試行辦法》(討論稿),將盡快上報市政府。其中明確,在經適房申請工作開展時,將在供應機制上實行“三級審核、二級公示”制度。即對符合購買條件的申請人,建立登記輪候冊,采取輪候的辦法供應。
值得注意的是,由于經濟適用房的房價低于同等區域其他商品房,因此在產權上也有所限制——購房人擁有有限產權,也就是說購房后不滿5年的,不得上市交易。購買滿5年后若上市轉讓,還應繳納土地收益等相關價款,且政府有優先回購權。
此外,廉租房政策也有了新的進展。據悉,有關部門將建立動態管理機制,定期調整廉租對象的收入和金融資產準入標準。年內,擬將收入標準放寬至家庭人均月收入800元以下,金融資產準入標準從現在的每戶3萬元以下放寬至9萬元以下。
按照今后五年享受廉租房住房政策家庭新增10萬戶的目標,今年的受益家庭新增2萬戶,累計達5萬戶。截至今年4月底,全市累計符合條件的申請家庭為33618戶,其中已有33335戶享受了廉租房保障。年內,廉租房實物配租比例也將擴大到10%。(記者 馮蘭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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