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經適房再上市政策4月出臺 出租經適房將重罰
2008年03月25日 07:52 來源:新京報 發表評論
經適房再上市政策預計將于下月出臺。市住房保障中心副主任岳維仲昨天做客城市服務管理廣播,對北京的保障性住房政策進行解讀,如果違規將經適房出租,將受到五年之內不得再申請保障性住房的處罰。
今年2月,市建委對經適房再上市的相關政策向社會征求意見,對于已購經適房再上市,政策擬按照新房新辦法、老房老辦法。在政策下發之日前簽訂購房合同的,如果再上市出售,按照房屋售價的10%補交土地出讓款政策下發之日后簽訂購房合同的,如果再上市,將按照購買價格和出售時當地商品房平均價格的價差70%來交納。
岳維仲昨天透露,建委已經完成了經適房再上市政策的社會公示,在市政府批準以后就可以正式下發,預計下發的時間在4月份。
對于現役軍人能不能申請經適房,岳維仲表示,現役軍人也可以申請經濟適用房的,其家屬也可以。如果其在部隊原有一處住房,在申請時退出部隊住房,或者書面承諾退出,就可以按照無房的情況來申請經濟適用房。如果部隊住房不愿意退,那只能將其作為現住房進行申請,在將來配售面積時要進行相應的核減。
按照去年北京實施的經適房新政策,經適房嚴格禁止出租,出租經適房將責令購房人退回已購住房或按同地段商品住房價格補足購房款。岳維仲昨天透露,目前后續的處罰措施也已經確定,出租經適房,五年之內將不得再申請保障性住房。(馬力)
【編輯:祁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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