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可以使用貸款付房款,開發商就不得拒絕購房者選擇住房公積金貸款,并且不能增加附加條件。對于有此限制的開發商,建委等部門將處以暫停其預售等處理。市建委、市政府房改辦、北京公積金管理中心昨天下發《關于房地產開發企業不得拒絕購房人選擇住房公積金貸款購房有關事宜的緊急通知》。
開發商不得增加附加條件
根據該通知的要求,今后在北京行政區域內,房地產開發企業在預售或現售商品房時,如果允許購房人用貸款方式支付房價款的,就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購房人選擇住房公積金貸款。也不得以任何形式增加附帶條件。“這就是為了防止少數企業在允許購房人選擇住房公積金貸款購房的同時,以各種形式變相阻撓購房人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市建委該負責人說。
另外,房地產開發企業應配合住房公積金貸款經辦機構,提供購房人貸款過程中應由房地產開發企業提供的有關材料。
違規開發商或被暫停預售
市和區縣建設房屋行政主管部門將對此加強監督管理,依法查處違法違規行為。對經查實確有上述行為的房地產開發企業,主管部門將下達責令改正的行政處理決定,情節嚴重的將依法暫停其項目的預售許可、網上簽約,暫停該公司的房地產開發資質延續或升級,及新項目立項核準,并在房地產開發企業信用信息系統中予以公示。
三部門同時規定,在該通知發布(11月27日)之前,已簽訂購房合同的,按合同約定的付款方式執行。(記者馬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