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月16日,國稅總局出臺了清算土地增值稅通知,時隔四個多月之后的5月21日,北京市正式下發了《房地產開發企業土地增值稅清算管理辦法》地方細則,將清算土地增值稅真正提上了日程。同日,相關部門還下發了《商品住宅土地增值稅核定扣除項目金額標準有關問題的通知》,其中明確規定高層商品住宅(7層以上)、多層商品住宅(7層及以下)單位面積建安造價允許扣除金額標準分別為每平方米2263元、1560元。
“本次出臺的清算管理辦法,對清算各個環節都有了更加明確的界定,對抱有僥幸心理的開發商可以說是一個沉重打擊。”中大恒基不動產營銷董事長劉益良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他對目前土地增值稅征繳混亂、界定難的現狀給出了解決標準,長遠來看可以擠壓房地產開發企業的利潤,對穩定房價有一定的作用。
此次清算細則在“清算條件”中增加了“納稅人申請注銷稅務登記的房地產開發項目”這一條,避免了開發過程中納稅人轉變后的責任轉移與推卸;對征稅時限及標準和清算項目銷售收入的規定減少了開發商從中“誤導”、“誤報價”的機會。
在應向主管稅務機關提交有關清稅項目資料中新增了十二項具體規定,擋住了不少以“歪門邪道”逃稅的道路;新增的清算處罰規定可以說是一把利劍,很大程度上堵住了開發商“鉆研”如何逃稅、避稅的想法。
劉益良分析認為,本次細則的出臺對開發商的資金鏈條肯定會產生不小的沖擊,而開發商成本壓力增大更是勿庸置疑。對拿地成本低而房價炒作高的樓盤,高利潤率將讓其付出沉重的代價,因為累進制算法將重點打擊高房價;而對囤地、囤房不售的開發商,相信也會讓其成本更大,因為高價房的銷售過程風險會加大,特別是在目前北京市場出現“有價無市”的局面,開發商期望中的高利潤有可能會被高增值稅消化掉。
對于消費者關心的開發商稅負增加后是否會將成本轉移到房價上的問題,劉益良表示:“購房者其實無需擔心,畢竟大部分開發商更希望項目進入‘免征’名單,而不是繳納更高的增值稅。”國家對單位面積建安造價上限標準已有規定,同時還對可扣除的成本部分報價進行了限制。因此,開發商只會想辦法降低開發成本,來降低毛利潤率,而不大可能再提高房價,尤其是目前房價已經非常高了。(王小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