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市房管局日前發布了《鄭州市物業管理招標投標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從房地產開發商與物業管理的關系、依據資質對物業管理企業的選聘門檻、招標方式、委托管理的內容及具體的有關標準、管理體系等全方位進行了細化,并公開向社會各界征求修改意見。
《辦法》規定,開發商應與物業管理分離,新開發的小區,開發商應通過招標的方式,選聘具有相應資質的物業管理企業實施前期物業管理;已成立業主大會的小區選聘物業管理企業時,招標前應召開業主大會會議,確定招標方式、委托管理的內容及具體的有關標準;公開招標時,招標人應在報紙或鄭州房地產信息網等媒介上發布招標公告。
《辦法》對參加招投標企業的資質進行了限定,三級以上(含三級)資質的物業管理企業,才能參加鄭州市的物業管理公開招標投標。物業管理企業投標時,要按要求編制投標文件,投標文件應盡量詳細完整,內容應包括管理服務理念、目標及承諾,服務項目、質量標準及檢查方法;各主要工作環節運行程序,人員配備情況,包括該物業管理項目負責人和主要管理人員的崗位資格、技術職稱證書及工作簡歷,該項目所設崗位及人數等,物業管理的有關制度;前期物業管理項目,應說明前期介入的時間、方式、人員、費用報價等情況。
《辦法》規定,鄭州市房管局應成立物業管理招投標辦公室,并建立全市物業管理招標投標專家庫名冊。
評標由招標人代表和有關物業管理評標專家組成的評標委員會負責;評標委員會對同一招標項目只能做出一種評標結果;有異議時,按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投票表決,確定評標結果;評標委員會應對各投標企業的資質等級、管理業績、經營狀況、財務狀況、標書編制、報價等以百分制逐項記分,綜合評定,按照得分從高到低的順序推薦中標候選人,招標人應確定排序在前的中標候選人為中標人。
《辦法》規定,未經批準擅自采用協議方式選聘物業管理企業的,鄭州市房管局將依法予以處罰。(全四清 牛衛國 白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