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們既不是物業管理公司,也沒有與業主簽訂物業服務合同,憑什么要我們交錢,還將小區的門裝上了門禁系統,讓我們有家難回!”昨天下午,天河區龍珠住宅樓業主在小區門口拉起了橫幅,強烈要求退還各種亂收費,清除門禁以保證業主的正常進出。
涉事方廣州永晉經濟發展有限公司(下稱“永晉公司”)保安人員曾趕到現場制止,并和業主發生肢體沖突,石牌派出所和松崗居委會及時趕到現場調解后,事態才得以暫時控制。
業主:擅裝門禁系統
“進自己的家都要交錢,是嚴重侵犯物權的強盜行徑!”昨天下午,記者接到報料后來到龍口東路龍珠住宅樓,業主王雪靜指著6號樓梯通道的門禁系統對記者說,去年12月底,永晉公司以管理處的名義,在未征求業主同意的情況下,一紙通知就擅自在龍珠樓4、6、8號樓梯通道設立了門禁系統。
龍珠樓業主籌備委員會主任林啟洲說,永晉公司并不是龍珠樓選聘的物管公司,也沒有和業主簽定物業服務合同,在樓梯通道設立了門禁后,如果業主要進門卡,就得交25元的進門卡押金和預交2009年3個月的管理費,還必須清償積欠的管理費,否則就不能得到進門卡。據反映,此前永晉公司在龍珠樓沒有任何服務內容,卻一直向業主征收管理費。從2008年起,該公司還擅自將管理費從0.5元每平方米提高到了0.9元每平方米。
安裝門禁系統后,小區業主和永晉公司的矛盾就開始逐步升級。林啟洲說,春節前夕,小區業主多次和永晉公司協商,要求拆除門禁系統,但問題一直沒有得到解決。直到去年臘月二十八,石牌街道辦事處和石牌派出所出面協調,雙方達成一致,為了讓大家歡歡喜喜過年,永晉公司暫時撤消門禁系統,等到春節過后再另行協商。但元宵未到,業主又回不了家了。
目前,石牌街道辦事處和警方已經介入協調處理。
物業:確無服務合同
針對業主的諸多不滿,永晉公司的黃經理說,龍珠樓建于上世紀90年代,當時是開發商委托永晉管理。
對于記者問及的是否和業主簽訂了物業服務合同時,黃經理坦承沒有,但事實已經是他們一直在管理,業主以前都向公司交納了管理費。
至于設立門禁系統,永晉公司保安部經理說,這是針對去年年初治安情況不容樂觀,為了保證龍珠樓的安全采取的措施。由于龍珠樓出租現象較嚴重,為防止進門卡外泄,所以才要求交納25元押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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