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經訂了的房,開發商憑啥擅自抬高房價?”昨日,西安市北郊一在建樓盤售樓部周圍,上百名業主在寒風中為維護自己的權益而堅持著。
業主代表何先生說,他和其他200多名業主,今年5月前后訂購了紅旗東路奇星御園的經濟適用房,當時開發商口頭承諾價格為每平方米2900元,但在業主們交納了幾萬至二十幾萬不等的訂金和房款后,開發商把原來每平方米2900元的價格,提高到了每平方米3059元。
業主王女士說,由于購買經濟適用房條件比較嚴格,當初為了買房,她和單位的幾個人都提前把結婚證領了。大約半月前,銷售人員告訴她,經重新測算,她原來購買的92.72平方米的房屋,現在面積增加到102.7平方米,且單價每平方米也增加了159元。王女士算了一下,這樣一來,她半年前訂的房,現在一下就多出4萬7千多元。
奇星御園銷售部經理曲斌稱,部分房屋面積增大的主要原因,是原來設計的陽臺為半封閉,后來根據房屋建筑管理部門要求,陽臺要實行全封閉,封閉后陽臺面積要按照全面積算,面積自然就增多了。“每平方米3059元的銷售均價,是經過物價部門批準的”。根據物價部門核準,樓盤的基準價為每平方米2970元,根據國家有關經濟適用房銷售價格的規定,開發商可以在基準價的基礎上,上浮3%的利潤。“我們正是在此基礎上,制定了每平方米3059元的價格。”
據了解,11月29日,開發商與業主代表商談,決定對先期業主的銷售價格降至2970元每平方米。昨日,曲經理說:“這已經是最低價格了,如果業主仍不滿意,公司將于近期集中辦理退款。”對于開發商的回復,業主表示不能接受。
陜西金鏑律師事務所陳律師說,雖然開發商與業主之間最初只是口頭約定了房屋的價格和面積,但這樣的口頭約定如果當初雙方都認可,且第三方能拿出確實的證據,那么同樣具有法律效力。(記者 要露滋 趙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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