屋頂有洞業主起訴 開發商拒付違約金并提出反訴
2008年12月01日 16:12 來源:法制晚報 發表評論
屋頂上有大洞,這樣的房子能住嗎?購房者段某將開發商訴至法院,要求對方支付違約金。
記者今天從大興法院獲悉,開發商已提出反訴,認為房子已符合收房條件,要求拒絕入住的段某支付“代管費”。
段某訴稱,2006年10月20日,他與開發商簽訂商品房預售合同,以179萬元的價格購買位于亦莊的一套房屋。合同約定,開發商應于2007年10月30日前交房。
2007年11月30日,開發商才通知段某在物業公司的陪同下去收驗房屋。段某發現,房頂的樓梯孔未封,屋頂有個約3米長1米寬的大洞,與樓上相通。
2008年4月,段某到現場查看發現,洞口僅被用鐵板封上。段某多次要求開發商用水泥澆注修復洞口,但今年5月,開發商才開始施工,至今仍未交付。
為此,段某將開發商起訴到法院,要求其按照合同約定條件交房,并支付違約金。
對此,開發商辯稱:根據合同約定,樓房在設計上本身就有樓梯洞,因此公司不存在違約。公司根據段某的要求將樓梯洞封閉后,房屋就已符合收房條件,是段某在該公司多次發出入住通知的情況下拒絕收房。
因此,該公司只同意支付2007年10月31日至12月1日的違約金。同時,該公司還提出反訴,認為段某多次拒絕收房的行為已構成違約,應支付“代管費”。
目前,該案正在進一步審理中。(記者付中)
【編輯:楊威】
相 關 報 道
圖片報道 | 更多>> |
|
- [個唱]范范個唱 張韶涵助陣破不和傳言
- [情感]男子街頭菜刀劫持女友
- [電影]《非誠勿擾》片花
- [國際]烏克蘭議員在國會比試拳腳
- [娛樂]庾澄慶說沒與伊能靜離婚
- [星光]小S臺北性感代言
- [八卦]江語晨與周杰倫緋聞成焦點
- [科教]南極科考雪龍船遭遇強氣旋
每日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