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昨(4)日報道了《總價4300萬金宇大廈本月拍賣》的消息后,昨日上午有多位讀者打進本報熱線,自稱是金宇大廈的業主,對于自己的物業被人拍賣表示非常吃驚。據悉,金宇大廈1、2層目前租給國美電器使用,而這些自稱業主的人多是在2005年購買了金宇大廈1、2、6層商鋪或寫字間,并與開發商成都金創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簽訂租賃協議,金創公司再轉租給國美電器。但從買房至今,所有業主均未拿到房產證。
業主說法
砸進幾十萬買的竟是抵押房
昨日下午,記者來到位于金宇大廈7樓的成都金創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時,已經有數十位業主在該公司的辦公室,他們手持《房屋買賣合同》、《國美金宇商城租賃協議》,希望金創公司就本次拍賣事宜對他們做個交代。
產權證至今沒有辦理
業主代表陳先生稱,他于2005年10月與金創公司簽訂房屋買賣合同,購買了金宇大廈1樓的商鋪,商鋪面積10.4平方米,總金額9.5萬元。合同規定,金創公司必須于2005年12月31日前交付商鋪,并在交房后180日內辦好產權證。但金創公司只按協議交付了商鋪,產權證至今沒有辦理。遲遲拿不到產權證,陳先生心存疑慮,到金牛區房管局了解情況,得知金宇大廈早在2004年11月就抵押給了農業銀行成都市金牛支行。
由于自己買到的是抵押房,陳先生于今年1月將金創公司告到金牛區法院,法院判定該公司返還陳先生9.5萬元房款,并賠償陳先生9.5萬元。但收到判決的金創公司一直不執行法院判決,陳先生說:“我多次到公司要求退款,金創公司都以沒有錢為由拒絕執行法院判決。”
6月起就沒收到租金
79歲的業主鄧大爺說,2005年,他在看到金宇大廈的售房廣告后,就把自己的住房賣了,用30萬購買了金宇大廈一樓的鋪面逾20個平方米,每個月可收到1850多元的租金。但從今年6月開始,他就再也沒有收到過租金。
業主何先生說,2007年1月他以14000多元/平米的價格購買了金宇大廈一層十幾個平方米的產權,“當時都是用現金,一次性付清了15萬元的房款”,何先生說,按照合同,金宇投資管理有限公司每月15日至20日應該把上個月的租金打入自己卡內,“今年2月開始租金就斷斷續續沒有準時打,到6月份就徹底沒收到錢了”。在多次尋找金宇投資管理有限公司無果后,何先生到成都市房管局問了相關情況才知道,其實自己所買的房產早在2004年11月已經抵押給農業銀行金牛支行。
業主付先生說:“我們這次的目的要求終止本次拍賣;二是要向金創公司追討拖欠我們的租金,并要求對方賠償每月租金萬分之三的滯納金,以及支付商鋪總金額10%的違約金;三是退房。”
公司態度
盡快支付拖欠的租金
在金創公司的另一個辦公室,記者看到幾名工作人員一直打著電話。面對情緒激動的業主,該公司一張姓工作人員表示:“我不是負責人,不了解情況。我們董事長在重慶回成都的路上,他會為大家說明問題。”另一吳姓工作人員則透露,“2005年農業銀行成都市金牛支行曾授權金創公司,同意銷售金宇大廈。現在授權書還在我們公司。”但直到采訪結束,該公司董事長并未露面,也沒有看到農行的授權書。
下午5點過,面對不肯離去的業主,公司工作人員表示,他們馬上就聯系拍賣公司,要求立即終止拍賣,并且盡快支付拖欠業主的租金。但當業主要求工作人員立字為據時,該工作人員又以自己不是負責人為由,拒絕簽字。對于金創公司的解決方式,業主均表示不能認同。
據承租金宇大廈的國美電器物業部劉經理介紹,國美電器梁家巷店早在2001年便租下了金宇大廈的1、2層,去年擴展業務租了第3層,他們與金創公司所簽訂的租賃合同到期時間是2015年,并且現在租金已經交到了明年2月。對于業主與金創公司的糾紛,劉經理表示,國美電器都是按合同付給了金創公司租金的,金創公司沒有理由拒絕支付房租給業主。如果金創公司與業主的糾紛到明年2月都不能解決,國美電器將停止支付租金。
律師觀點
業主可提請法院終止拍賣
據了解,主持本次拍賣的金通拍賣公司仍在進行拍賣的各項準備工作。拍賣公司工作人員介紹,本次拍賣是成都市中級人民法院委托的,如果要終止必須由成都市中級人民法院授權。
成都某律師事務所的林律師表示,根據民法204條,業主可以就本次拍賣集體向成都市中級人民法院提出異議,要求法院立即終止拍賣。林律師說:“作為抵押權人的銀行,對本次糾紛具有責任。金創公司從2005年至今一直在銷售金宇大廈商鋪或寫字間,售樓中心就設在金宇大廈1樓臨街,位于一環路交通要道上。而且金創公司多次刊登銷售廣告,可謂是大張旗鼓地進行銷售。抵押權人對于自己的抵押物在銷售,不可能毫不知情。”(記者章瑤杜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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