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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我們自己,誰也沒有權利替我們處置自己的房子,政府也不行。”78歲的鄒朝剛聞知朝陽區再次推遲拆遷項目后說
★ 本刊記者/劉彥
鄒朝剛,北京2007年最大的拆遷項目酒仙橋地區十街坊15號樓的居民,該地區707戶完整產權房擁有者之一。8月25日,朝陽區房管局在酒仙橋地區多處居民樓前張貼“(續)朝建房拆字[2005]第037號”拆遷公示。公示內容稱,自其公布之日起至2008年8月25日止,在拆遷范圍內暫停辦理新建、改建、擴建房屋,房屋租賃及改變房屋、土地用途的事項。
3年來,這已經是該地區第三次延遲拆遷項目。前兩次公示分別于2005年8月17日和2006年8月26日發布,規定的暫停期限均為發布之日起一年內。惟一不同的是,此次發布的主體由此前的朝陽區建委改成了朝陽區房管局。
酒仙橋地區是北京市最大的“危改帶房改”拆遷項目,涉及土地面積42萬余平方米,2萬多人口,5437戶居民。其中,擁有產權房者有707戶,單位公房產權4211戶,無產權住戶555戶。
今年夏天以來,酒仙橋拆遷項目由于居民反對意見激烈,6月9日,該地區進行了被稱為“票決”的危改意見投票。5473戶中,贊成2451票,反對1228票,無效32票,棄權1700票,贊成者沒有超過所有住戶的半數。
“雖然投票的結果是真實的,但誰也沒有權利決定我房子的命運。誰可以任意對其他人的私有財產投票呢?比如你家里的一樣東西我看上了,其他人投票決定可不可以?”鄒朝剛認為他對自己的房產擁有100%的處置權力。“我的房子一不屬于危房,而且也早已房改過了,談何‘危改、房改’?”鄒朝剛說。
拆遷中的焦點問題是賠償數額。鄒朝剛認為,如果補償合理,他并不反對拆遷。但是,由于這片區域開發中政府、房地產商與居民利益關系復雜,鄒朝剛認為目前的補償辦法太不合理,自有的產權價值沒有得到體現。
在該地區的拆遷執行單位電控陽光的控股母公司廣西陽光股份有限公司(電控陽光的)2005年度報告上,這樣寫道,“本項目(北京酒仙橋危改項目)的主要收益是回遷居民交納的回遷款和土地招拍掛所取得的拆遷補償費”。
“危舊房改造如果涉及公共利益,政府應該做一個投入者還是索取者?恐怕只有這個問題解決了,這里的拆遷才有可能。”在鄒朝剛看來,“正是由于政府不承擔自己應有的責任,反而試圖向危改要收益的思維,導致了政府對開發商向居民索取的支持,”這使得拆遷沖突主要表現為居民與開發商之間的沖突。
比如,去年6月份開發商欲進入居民樓中進行入戶調查,遭遇十街坊15、16號樓自主產權房擁有者的集體反對。
“我們買的是70年的住宅產權,這房子剛剛住了25年,修修照樣住。”與鄒朝剛意見一致,76歲的龔秀蘭也表達了不需要拆遷的愿望。龔秀蘭所住的四街坊18號樓62戶居民中,絕大多數居民不同意搬遷。
吊詭的是,在6月9日的“票決”中,18號樓的居民沒有接到選票。“所謂1700票棄權票中就有我們樓60多票的貢獻。”龔秀蘭說。此前,該樓因為反對拆遷而聲名卓著。
龔秀蘭所居住的房子建在上個世紀80年代。1982年8月4日,身為772廠(原北京電子管廠,現為北京東電實業開發有限公司)黨支部書記的龔秀蘭搬到此樓居住,引來周圍人的艷羨。1995年,龔秀蘭買下了這所房子的產權。
這棟60平方米兩居住房每間各帶一個大壁櫥,外帶大涼臺,“冬暖夏涼,全是磚結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