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陳先生等5位業主拿著自己的房產證到廣州白云區增槎路恒豐花園收樓,結果被物業公司和開發商以及不愿透露情況的業委會成員告知“房產證不合法,拒絕收樓”。據了解,自今年1月起,陳先生等人已多次遇到被阻收樓的情況。“我的房產證是真的,房管局都證明了,法律上我們就是業主,他們憑什么不讓我們收樓。”眼看著自己的房子近日正在被陌生人裝修,業主孔先生氣憤地說。
事件:物業換鎖拒絕收樓
今年1月,陳先生通過中介公司以3000多元/平方米的價格買下了白云區增槎路恒豐花園2號504房的產權,并順利的辦下了房產證。原本以為自己買到一套便宜又環境優美的住宅,不想當他到恒豐花園收樓時,卻遇到了一串麻煩,至今仍無法收樓。陳先生還發現,和他同樣購買了該小區二手房卻無法收樓還有4戶人家。五家人隨即聯合請律師來交涉,律師給該小區明駿物業管理有限公司發出律師函,該物管在復函中明確表示:“是恒豐花園業主委員會不讓收樓,理由是資料不全……”
記者了解到,為了收樓一事,陳先生曾與恒豐花園業委會在2月時爆發過一場大型沖突,當時陳先生帶領100人想強制收樓,卻被業委會的200多號人強行趕出。今年2月,陳先生與有相同遭遇的另外4戶委托了律師代理打官司,法庭擬在8月3日開庭受理此案。豈料就在他們等待開庭時,陳先生竟發現在他們不知情的情況下,房子已經開始裝修了,601房在10天前開始裝修,701號房也于8日開始裝修。
開發商:房產證不合法
據一名60歲左右的男子稱,他代表開發商,也代表業委會,名叫鄧豪德。他表示,“現在的房主是直接與開發商購買樓盤的人,錢給了開發商,有正規的合同與發票,我們當然承認他們是業主。而他們(陳先生)是被誠濠地產顧問有限公司欺騙的,與我們無關,我們不承認他們是業主,當然業委會就不會讓他們收樓。”
鄧某表示,誠濠公司在售樓途中未按正規程序給購房者如期辦理房產證,偷偷拿著購房合同與偽造的購房者委托書將房屋辦理房產證后轉賣給陳某等人,目前誠濠公司的法人代表王奇卡與經辦人袁漢明均已失蹤。
業主:開發商下的“套子”
然而鄧某的解釋并未能讓陳先生等人滿意,陳先生告訴記者:“我們現在還在付銀行按揭,房產證也是真的,而且他所承認的業主其實就是一個人,這個人也是他們自己人,他們根本就是想找借口侵占我們的房子,之前有個姓楊的找過我們,說是想用我們購房時的原價收回我們的樓,被我們拒絕后就再沒聯系我們了,而且他們所說的業委會根本就沒有到相關部門注冊,根本就不具備業委會的資格。這根本就是開發商一早下的‘套子’把房子賣了又不認賬,想要收回房子。我有房產證為什么不能收回房子?”
質疑:三方是否為一家?
在整個采訪過程中,記者發現恒豐花園的業主委員會對于陳某收樓一事始終持反對意見,而且每次充當了阻撓者的角色。記者在陳先生等人所買房屋的大門外都能看到這樣一張告示:“此房不交易,如需購買請與業委會聯系”。而根據法律規定,業委會完全不具備出售陳先生等人房屋的資格。陳先生等人對記者表示:“其實開發商、業委會、物業根本就是一伙人。”
律師說法 只要持有房產證就是業主
廣東易春秋律師事務所的舒勇攀律師表示:業委會沒有權力阻止有合法身份的業主收樓,在這起糾紛中,開發商和業委會如果認為原業主獲取房屋產權的行為不合法,完全可以通過法律途徑解決,但不能侵犯陳先生等人作為業主收樓的權利。在法律上,任何人都沒有權利阻止業主合法收樓。另外陳先生等人只要具備了真實的房產證,只要房管部門未撤消該房產證,那么即使沒有購房發票和購房合同,在法律上也是合法的房屋所有人。
舒律師表示,像開發商在未經過業主同意的情況下私自換鎖裝修房屋,已經構成了非法侵占他人財產的罪名,業主可向當地派出所報案,如果當地派出所不能有效處理問題,業主可向上級部門繼續反映。(黃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