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客(二房東)將房子群租他人,屬于違法。”昨日,位于新豐路的達安錦園內,房東代理人陳先生說他們是來收回房子的。但在交涉中,陳先生一方與二房東一方發生肢體沖突,雙方均有不同程度受傷。記者從物業獲悉,這位二房東在小區里轉手群租房,已有三套被房東發現后通過法院收回,目前他在小區里還有兩套類似的群租房。
房東“派人”來收房子
昨日上午10時許,靜安區新豐路達安錦園6號樓某座。
“我今天是代表房東來收回房子的。”一位自稱是房東代理人的陳先生在房間里來回走動,告訴住在里面的房客:“我是房東代理人,房東將這套房屋租賃給王先生,合同上是居住。現在他擅自改變房屋結構,分成7個小間群租給你們,屬違法。”陳先生說,租賃合同上表明,合同一方違約,另一方有權終止合同。
陳先生說,幾天前他就貼過告示,將在昨天收回房屋,希望屋里的租客能提早做準備,但告示剛貼一天,就不見了蹤影。
記者在現場看到,這套110平方米的房屋被分成了大大小小的7間,7間房屋都有獨立的門鎖。
交涉不成雙方起沖突
“還在睡覺就聽到外面敲擊房門的聲音,這個洞大概是他們敲的吧!”租客之一的周小姐告訴記者,她搬來不久,一間房每月800元。
“門鎖被破壞了。”另一位租客說,他這間相對大點,每個月是850元。“先是二房東的父親擋在門外,不讓房東代理人進去,隨后兩人就扭打在一起了。”目擊了雙方發生沖突的魏先生說。據悉,兩人在沖突中均有不同程度受傷。
“協商過一次,對方就不愿意再協商了。”二房東的父親王先生說,他們曾約過房東在浦東見面,可對方電話一直無法接通。
“根本沒看到過告示,上次兒子說有個律師函,我們也回了函。”王先生說,他們是一年前與孟姓房東簽訂了3年的租房協議,每個月的房租是2700元。現在地鐵7號線快通了,周邊的房價有些上漲,房東就覺得2700元太少了,要將房價提高到3500元,這個價根本不能接受,他們只答應提高到3000元。
通過法院可收回群租房
“其實房東將房屋租賃給房客,我們很難知道房客用途,也無法了解。有居民反映,才會針對性調查走訪。”達安錦園物業負責人告訴記者,發現群租房后,他們曾進行了大量的勸說工作,有的二房東能夠配合他們把房子退掉,有的二房東根本對他們勸說不理睬。物業畢竟是一個管理機構,不是一個執法機構,他們只能進行勸說。
針對王先生群租一事,該物業負責人說,去年王先生在小區內同樣租賃了3套房,后被房東發現后,均通過法院解決了。據他們了解,王先生目前在小區內應該還有2套房,其中一套包括陳先生委托人的這套。
4套1年凈賺10多萬
“群租已成為一個極其普遍的現象,為何?”記者走訪靜安區一房產中介時,工作人員表示,這不外乎是利益驅動。該工作人員給記者算了筆賬,按陳先生這案例來講,租金每月是2700元。隔成7個小間后,每間以800元計算,一個月為5600元,房東每月就可賺2900元,一年可賺34800。如果一個房東(二房東)手上有4套房子,一年輕輕松松賺上十幾萬。
據記者了解,房東大都是通過網絡的形式找到租客。而在一些正規房屋中介門面店,則很難見到有群租房出租。 (祝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