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年前,長沙市民劉宏(化名)一次性以17萬元左右的價格購買了長沙市區一套小戶型住房,一直未拿到產權證,最近他才被告知,房子早已被開發商抵押給銀行了。而在這個事件中,以預售方式購房的劉先生疏忽了購房合同的備案,令開發商有機會將房子抵押,是帶來這一后果的關鍵之一。
據《瀟湘晨報》報道,根據物權法的規定,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依照法律規定應當登記的,自記載于不動產登記簿時發生效力。未辦理物權登記的,不影響當事人之間訂立的不動產物權的合同效力。比如買房,就要到房屋登記機構登記,這就意味著這套房子屬于你了。一旦其他人也要購買這套房屋,一看不動產登記簿就知道這套房子已經有了主人,不能再買賣了。
“物權法以法律形式明確了預告登記制度的地位,但這并不意味著消費者就可以高枕無憂。”長沙市房地產交易管理所副所長賀忠說,作為消費者尤其是一次性購房者,一定及時督促開發商進行登記與備案。
賀忠介紹說,從2005年年底起,長沙就開通了預售合同網上簽約和預售信息網上公示系統。根據格式合同規定,在合同簽署后30天內賣方必須到房產局進行備案。然而,在現實操作中,絕大多數房產商沒按照30天的規定進行備案登記,不少消費者也對合同備案意識較為淡薄。
據了解,目前長沙一次性付款客戶因為未能及時進行購房合同備案,而導致開發商借機將房子進行抵押或進行重復買賣的案例比例開始呈現上升趨勢。
賀忠提醒購房者,在簽訂購房合同之后,一定要督促開發商及時進行合同備案,進行預告登記程序,同時,長沙房屋產權管理局還開通了網上、短信查詢功能,購房者通過這些方式可以查到房屋備案與否。同時,長沙房地產管理部門正在研究一些有效的方式來增強備案透明度,以方便購房者及時了解訊息,如讓購房者直接獲取合同密碼,查詢合同真實性等。(戴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