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工程質量問題和交樓時間不符引發的開發商與部分業主的分歧,讓曾經風光一時的全國首個限價房項目——保利西子灣在公開銷售一年后再度成為焦點。昨日,廣州市白云區法院開庭審理了西子灣業主狀告開發商一案,雙方在庭上就交樓標準及時間進行了激烈辯論,法院將擇日宣判。
此番向開發商提出訴訟的西子灣業主總共有110戶,另外有約60戶提請仲裁。昨日,原告代理律師廣東格林律師事務所張旭鋒提出,開發商沒有按照合同約定的交樓時間,即2008年12月15日取得合法的樓盤驗收文件,同時房子還存在開裂、地板翹起等影響入住的質量問題。因此,原告認為,被告應當承擔延遲交樓的違約責任以及對此作出賠付。
原告方提及的“樓盤驗收文件”,主要是指《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竣工驗收備案表》(下稱《竣工驗收備案表》)。根據廣東省相關規定以及廣東房地產行業的通行做法,商品房需要在獲取當地建設部門出具的《竣工驗收備案表》之后,才被認定驗收合格、具備交樓條件。如果開發商無法提供上述材料,業主有權拒絕收樓,開發商還要承擔違約交樓的責任。
不過,對于業主提出的“交樓時間違約”及賠償的訴求,開發商認為,公司在2008年12月12日取得了一份白云區質量監督部門出具的“質量監督意見書”,該份材料足以作為樓盤達到交樓條件的依據。
同時,開發商的代理律師在庭上提交了一份有廣州市白云區建設部門出具的《竣工驗收備案表》,只是該份文件的發布日期為2008年12月30日,比雙方約定的交樓時間晚了16天。
此外,業主方還強調,對西子灣的質量問題仍心存疑慮,因此其首要訴求是希望開發商整改,使項目能達到入住條件。有業主表示,去年第一次去收樓時,發現木地板上翹、水龍頭生銹等問題較嚴重,且墻體開裂也引發對安全問題的擔憂,因此拒絕收樓。
開發商對此指出,目前該項目已有600多業主收樓,部分業主提出的問題,屬于保修范圍之內,項目不存在嚴重質量問題。
由于雙方各自在“符合交樓標準”的條件上各執一詞,難以達成一致,最終裁定將交由法院判決。
位于廣州金沙洲的西子灣,是全國首個公開發售的限價房,去年年初以一口價6500元/平方米正式對外銷售,并引發搶購。當時首批843套房源吸引將近3790位購房者的申請,經過嚴格的抽簽,有1400多位中簽者獲準選房,在開盤當日就有約700套房售出。該項目約定交樓時間為去年12月15日,因交樓引發的紛爭也由去年年底開始暴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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