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人:
政策里面有很多空子是讓人鉆的,所以也就不難出現這種。
白巖松:
所以我就說,這次深圳這個情況,好像大家義憤填膺,其實你到很多的經濟適用房都是這種情況,因為監督非常不力。
主持人:
接下來我們來連線一下房地產的律師秦兵,秦先生您好。
秦兵(房地產律師):
主持人您好。
主持人:
假如我是住在一個經濟適用房小區里面的,我是真正符合條件的人,我發現有開著名車住經濟適用房的現象,我義憤填膺,我現在想去告他,如果我用司法這種方式來解決的話,有沒有辦法?
秦兵:
你沒有辦法,因為你不是適格的主體。
主持人:
假如我住在他隔壁,我就是想告他。可不可以?
秦兵:
不可以,你到法院你去起訴,法院不會受理,法院就會問你,你是誰呀?他侵犯了你的權益嗎?可能你找不出法律來說,說開寶馬的人住經濟適用房侵犯了你的權益,目前的法律也沒有這樣的規定。
主持人:
如果出現這樣的情況,是在香港,或者在新加坡的話,會是什么樣?
秦兵:
香港、新加坡,我不是很熟悉,但是在其他地方我知道一些情況,因為像這種不適格的主體,住經濟適用房,相當于叫福利欺詐。因為他欺詐了公共福利,占用了公共資源,在有的地方是這么規定的,你如果有這么一次欺詐,這個福利首先要會被剝奪,你后面的福利也就不再給你了,為了讓公眾發現這種行為,舉報這種行為,在有的地方設立了訴訟分立制度,假設你發現了一個人,他不應當住經濟適用房,他現在又住了經濟適用房,怎么辦,給你做一個原告的資格,給你做一個原告的機會,你可以去告他,如果法院認定,他確實不應當住到經濟適用房里,那么他的這個福利就會被剝奪,剝奪以后這一部分,被剝奪以后,他要分給你30%。
主持人:
告的人是吧?
秦兵:
對,政府要獎給你30%,這樣激勵大家來舉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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