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首次購買自住型或改善型普通住房契稅0.5%,個稅補貼一并取消
對普通買房人來說,最關心“新政”無疑就是明年種種購房優惠政策的去留。昨天,南京房產調控“新政20條”正式發布,在《關于支持自住型和改善型住房消費 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意見》中,記者注意到,南京延續了國務院和我省“有保有壓”的調控方向,對自住型、改善型購房消費以及保障性住房消費,均有一定數額的購房補貼,不過去年90平方米以下的“零契稅”不會再出現了。
自住型改善型購房契稅補貼0.5%
何為自住型何為改善型
新政20條中規定,在本市首次購買普通住房(144平方米以下,容積率1.0以上,不含酒店式公寓)的,給予總房款0.5%的購房補貼。南京市房產局副局長郭宏定表示,這里的“本市”指的是南京全市的11個區,但不含高淳和溧水兩縣,也就是說,你在11個區內任一地已經買過一套房子,又在這11個區內購買,就不能算首次;但是如果在高淳、溧水買過一套房子,在另外11個區再買,則仍算首次。
新政20條中對“改善型”的規定是,夫妻雙方在本市僅有一套住房,在明年1月1日到12月31日之間出售原住房并且重新購買普通住房的,給予房款總額0.5%的購房補貼。郭宏定表示,這主要是針對改善居住條件的家庭制定的政策,出售與重新購買均要在一年內完成,同時還要簽訂承諾書,以防止有人假借“改善”的名義騙取購房補貼。
高檔房1%契稅補貼停發
與今年的政策相比較,南京市在2008年底出臺的購房優惠是面向所有買房人,而且將普通住房劃分為90平方米以下和90-144平方米兩個界線,90平方米以下的契稅交1%,政府還補貼1%,相當于零契稅;90-144平方米的交1%補貼0.5%,實際只交0.5%。此外,144平方米以上高檔房還可以享受交3%補貼1%的優惠。
2010年則對達不到自住型與改善型的兩類購房人沒有任何補貼。郭宏定指出,綜合省里的優惠政策,明年在南京購買普通住房,如非首次也非改善必須繳納1%的契稅。高檔房的補貼也被停止,一律繳納3%的契稅。
購買保障性住房也有補貼
新政20條中規定,購買經濟適用房、中低價商品房等保障性住房的,政府也將給予總房款1%的購房補貼;因拆遷(含危舊房改造)購買產權調換的普通住房,給予按規定抵扣后房款差額1%的購房補貼。
郭宏定表示,購買保障性住房也給予房價補貼這在過去是沒有的。對于公積金的貸款支持,相關人士表示,明年的公積金政策有可能偏向給此類房源放貸,144平方米以上的高檔房,以及不符合自住型與改善型標準的,都有可能受到一定限制。
個稅補貼明年取消
在今年的優惠政策中,個稅補貼也作為一個亮點吸引了不少人的關注,具體內容是對超過2年的二手房買賣,繳納個稅后政府還要補貼40%。不過,南京市地稅局總經濟師王超表示,這一政策將會在明年取消,政府不再予以補貼,其他的政策則照舊執行,包括征收方式為核定征收(即按總房價)1%或者查驗征收(按交易差額)20%,以及滿5年且為家庭唯一住所的免征,和一年內再次購房的,按購房價所占比例減免。
至于今年暫免的印花稅和土地增值稅,王超表示仍將繼續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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