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質量問題”損害政府公信度
到目前,桃源村三期住房衛生間、墻根滲水等質量問題已全部維修完畢,轉入正常保修階段。市政府提出了一攬子解決問題的補(賠)償方案。
補(賠)償方案是,給予每戶在誤工、過渡期安置、裝修材料調整及其他生活不便與損失等方面的合理補償1.2萬元;替業主代繳一年半的物業管理費和5年的物業專項維修基金。折算后,每戶總共可以獲得的補償款超過2萬元。到目前,已簽約的有2359戶,申請退房或購轉租17戶,未簽約的有171戶。
據了解,項目裝修質量問題有了初步處理結果,但其造成的負面影響未能消除,在一定意義上影響了經濟適用房的銷售。統計數據顯示,2008年度深圳市保障性住房銷售工作今年4月結束,其中有388套經濟適用房無人認購,這是深圳市經濟適用房第一次出現賣不出去的現象。
有關人士分析,樓盤質量問題是施工方和監理方人員謀取一己之私造成的,有關責任人只受到輕微處罰和罰款,而當地政府卻付出了5000多萬元的經濟補償。
深圳社科院研究員吳奕新認為,政府工程應該是一個榜樣。如果政府工程也出質量問題,類似的工程如何取信于民?政府部門必須優化住房保障工作體制機制,切實加強保障性住房建設在規劃計劃、工程招標、質量監管等環節的管理。
深圳市人大代表指出,要避免桃園村三期這樣的事件重演,必須保障經濟適用房的質量和“陽光運作”。市政府不僅承擔了巨額補償,而且透支了公信度,是一個深刻的教訓。
一些樓盤業主認為,市政府應當公開桃園村經濟適用房的成本;對桃園村三期質量問題的處理,目前只問責了幾個“小人物”,應該進一步調查有關部門負責人與開發商、建筑商之間有無權錢交易問題。 (記者王傳真 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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