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06年起,上海張江高科技園區試水人才公寓,為園區引進人才提供“只租不售”的過渡住房。截至目前,張江投入使用的各種人才公寓已達8處,共計3168套,現已入住9596人次。
然而,在人才公寓的建設與使用過程中,也有不少麻煩:公寓的用地規劃、建設標準、稅收標準等,都沒有統一的“說法”,實際操作中難免磕磕碰碰。
如今,這些問題似乎有了解決途徑。
日前,上海市政府下發了《關于單位租賃房建設和使用管理的試行意見》(下稱《試行意見》),對人才公寓、職工宿舍和來滬務工人員宿舍等單位租賃房作了明確規定。
解決外來人口住房難
“單位租賃房的建設和使用,是上海住房保障體系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也是為了滿足部分‘過渡性居住需求’。”上海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有關人士表示。
近年來,上海市先后出臺了一系列政策,著力構建分層次、多渠道、成系統的住房保障體系,包括廉租住房、經濟適用房等。然而,在上海,有超過1/4的常住人口無緣現行的保障體系。根據上海統計局統計顯示,2008年上海常住人口達1888.46萬人,其中外來常住人口為517.42萬人,占到全市常住人口的27%。“他們大多為各單位引進的人才或來滬務工人員,極少數有能力進入市場購買商品住房,同時也不可能像戶籍人口一樣享受住房保障政策。”
如此龐大的群體的居住問題,成了擺在上海市政府面前的不可忽視的社會問題。“幫助大量外來常住人口解決階段性居住需求,既有利于完善房地產市場供應結構;也有利于引進、留住各類人才和務工人員。”上海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人士告訴記者。
在上海市委書記俞正聲的明確要求下,有關行政管理部門組成專題調研隊伍,兵分幾路進行考察調研,總結部分國企、產業園區的經驗,研究制訂了《試行意見》,明確提出按照“政府引導、規范運作,只租不售、封閉運行”的基本要求,經辦理相關建設工程審批手續,全市企業、產業園區開發管理主體、高校、部隊及其他單位可以利用自用土地建設或者以舊建筑拆除重建、改建的方式建設單位租賃房,提供給本單位職工或園區內企業符合條件的引進人才、來滬務工人員短期租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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