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委托合同和權利轉讓協議書都不具有法律效力
針對這一事件,北京市遼海律師事務所高級律師谷遼海認為,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委托合同和權利轉讓協議書本身都不具有法律效力。
律師谷遼海:“這個案件的主要問題有以下幾點:第一,政府安置工程項目應該是政府與拆遷戶簽訂合同,但政府把這個項目又轉給個人了,就是陳正克。他同時又掛靠在一家房地產公司,從事經營經營。一個人同時擔任兩種職位顯然是不符合法律規定的。
第二種就是按照我國建筑法,建筑施工合同必須是有建筑施工許可證的企業法人跟建設單位簽訂合同,建設單位就是政府,房子蓋好以后再交付給安置戶。但現在合同雙方都不是法人,施工單位沒有施工許可證、沒有監理證、沒有施工從業人員的相關證書。它所有的經營活動都不符合建筑法的有關規定。
第三個就是說,這個項目總共是90套房間。陳正克以拆遷戶名義去申辦了180套使用面積,其中90套被他個人賺取了。國家劃撥土地,不能進入市場運營,如果要賺這個錢,必須要把國有劃撥土地轉為商業性用地,目前來看還沒有轉化。根據合同法第52條規定,違反法律和行政性法規強制性規定的,合同是無效的。”
日前,部分村民毅然選擇了將此事訴諸法律解決的道路,對陳、徐二人展開訴訟。有關事件的最新進展,中國之聲將繼續予以關注。 (記者張國亮 梁盛 柴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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