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上海七月二十八日電 (鄭瑩瑩)上海“六·二七”蓮花河畔景苑七號樓傾倒事故調查處理結果今出爐,經過調查和責任認定,有關人員被追究責任,其中有六人被刑事拘留,七人被取保候審。
在二十八日舉行的上海市政府專題發布會上,“六·二七”事故調查組組長、上海市安全監管局局長謝黎明公布了事故調查處理情況。據稱,閔行區副區長連正華和梅隴鎮鎮長施寶其、副鎮長周亮等公職人員,對轄區內建設工程安全生產工作負有領導責任,分別被給予行政警告、行政記過、行政記大過處分。
建設單位梅都房地產公司、總包單位眾欣建筑公司,對事故發生負有主要責任,被處以法定最高限額罰款,各為五十萬元人民幣。基坑圍護及樁基工程施工單位勝騰基礎公司等其他責任方也被處以經濟或相關處罰。
對于外界熱議的梅都公司股東身份問題,謝黎明表示,梅都公司現有實際十八名股東,經查實,都不是國家機關公務員。此外,身兼梅隴資產公司董事長、梅隴實業總公司總經理等職的闕敬德,經調查也不是國家機關公務員,其鎮長助理身份是梅隴鎮黨委書記蔡建忠超越權限、違規提名后被任命的,有關方面已認定闕敬德鎮長助理任命無效,并將對相關人員進行調查。
上海市政府新聞發言人陳啟偉在發布會上強調,這次購房者與開發商因房屋傾倒引起的糾紛,本質是一起民事糾紛。(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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