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內開發商坦言 不建學校教委沒轍
連日來,記者先后多次給那家開發商撥打電話,但是電話一直無人接聽。于是記者按照那家開發商的新地址尋找過去,結果發現那家開發商又一次人去樓空。
記者隨后又先后采訪了多家其他房地產開發商。
記者采訪了天洪房地產公司的一名負責人,該負責人說:“我們建設的小區每平方米才賣六七千元,我們隔壁的高檔小區賣到一萬四五,但建筑成本都一樣。只因為我們建設的是回遷房,他們高檔小區賺錢我們虧錢,如果再讓我們建設學校,那不是要虧死?”
另外一家名為浩城的房地產公司的孔姓經理在接受記者采訪時更是一語道破天機:“我們一般都會在規劃審批時主動找教委去簽建設學校的協議,因為沒有那協議規劃局不給我們審批過關。但是等規劃許可下來了,就該教委找我們了。不過就是真不建學校,教委也拿我們沒有轍,畢竟他們沒有執法權嘛!”
律師說法
相關法規規定模糊
法院無法受理
難道真的像這些開發商說得那樣,教委拿他們沒辦法嗎?
在我國《義務教育法》和北京市《實施義務教育法細則》中都有規定,新建設的居民區需要設置學校的,應當與居民區的建設同步進行。
但遺憾的是,其中并沒有注明由哪些機構或哪些部門來執行。更沒有規定如果開發商違反了規定,應怎樣制裁。
北京君永律師事務所的尹富強律師分析指出,因為規定開發商在建設小區時建學校的法規是《義務教育法》,而不是《民法通則》或是《合同法》,所以法院是不會受理這樣的案件的。
尹富強律師表示,即便是受理了,也無法判決。
因為法院的判決文書里必須依據的是《民法通則》或《合同法》這樣的實體法,而不可能出現依據《義務教育法》的法律依據。
官方聲音
此類情況普遍存在審批機構也應監督
記者從北京市教委基建處了解到,目前本市的一些新建或是改擴建的小區確實普遍存在這種開發商欠教育賬的情況。
北京市教委副主任、新聞發言人線聯平近日接受記者采訪時指出,治理這種現象應該由各級政府加大監督力度。
線主任指出,開發商在項目立項審批之初,都是由各區政府批準并立項的。
對于一些開發商違約不建設學校的情況,應該由當初審批的各級政府機關加大監督力度,監督開發商們落實,而不是只審批。最終把問題都推給教委。
新聞延伸
建委修改規定建好學校才可驗收
為了杜絕這類現象,北京市建委日前專門修改了工程驗收環節的一些規定。
修改后的規定是,凡是新建或改擴建的小區,如果達到建設學校或幼兒園的標準,必須是學校或幼兒園建設好并交工后才可以驗收,否則一概不予辦理驗收手續。
本版撰文/記者 王洪禹 仲玉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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