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位開發商說,以他的感覺,開發商每賺1元錢,4毛多是自己的,5毛多都作為土地出讓金和稅收歸于政府。就他的觀點,房價合理的構成應該是地價、造價、營銷和稅前利潤各占1/3,這樣地方政府、開發商、購房者的利益能夠得到較好的平衡。但現實當中,土地成本過高導致了平衡無法建立,以上海為例,據他估算,上海外環以外,土地成本約占開發總成本的20%-30%,內外環之間的成本占比約為50%,而中心區的成本占比可高達60%。
當然,這種說法并不能得到大多數公眾的認可。很多人認為,房地產是不折不扣的暴利行業。2005年,福州市的物價部門曾經嘗試對該市市區商品房社會平均成本的測算,當時統計的房地產開發商的利潤率平均為50%,最低的為20%,最高的為90%。
從滬深兩市40多家房地產上市公司的年報來看,在經濟不景氣的2008年,房地產公司平均凈利潤率仍然高達20%,最高達61.64%。
有專家認為,之所以在房價是否過高、開發商是否暴利、房價成本是否合理等諸多問題存在爭議,一個重要原因就是當前的房地產統計還無法全面、詳細地提供商品房開發費用構成等信息,房地產定價缺乏客觀的參照標準,房價是否合理因而也就無從判斷。
專家:成本摸底有利于樓市宏觀調控
據悉,此次調查以國家統計局各調查總隊為主負責組織實施,按照國家統計局的安排,在5月中旬布置該項任務后,各地調查總隊需要在6月15日前報送調查資料。這意味著國家統計局這次備受關注的房地產摸底調查很快就會有結果。
“這么一條消息引發如此之多的猜測和聯想,說明了房價在民生問題中的重要位置。”深圳市社科院城市營運中心主任高海燕說,不管結果如何,它提供了一套參照系,總體上有利于當前樓市的宏觀調控。
高海燕說,宏觀調控最根本的是要調節地方政府、開發商和購房者三者之間的利益博弈。從這個角度看,目前的思路應該有二:一是摸底調查房地產開發成本,也就是開發商的成本;另一方面,地方政府也應該主動公開財政收入、土地出讓收入、房地產稅費等內容,這樣才能回應開發商和購房者的關切,才有可能真正揭開房價的成本構成,促使房產企業在公開透明的房產市場中積極履行社會責任。(記者 彭勇 葉鋒)
Copyright ©1999-2025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