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區樓房均為違建
兩名村民告訴記者,此前這里是農用地,1999年左右被一名村民租下,租期大約30年,隨后這里曾用做足球場地。大約兩年前,開發商開始在此地建樓。動工后,政府部門工作人員曾經拆過圍墻,后來開發商又繼續建。圍墻外面曾寫過“拆”字,后來都被涂抹掉了,直到現在樓房仍然沒有被拆。
記者就此事詢問北大化村村委會。“本來這里確是農業用地。”工作人員說小區內的7棟樓房均屬于私搭亂建,目前政府要依法拆除違法建筑。
張家灣鎮政府的一名工作人員告訴記者,“碧水藍天”小區的樓房沒有取得規劃許可,鎮政府曾多次貼出通告,開發商均未停工。記者詢問小區開發商的有關情況,并想就若拆除違建后如何安置居民一事進行采訪,但直到發稿時仍未得到張家灣鎮政府的回復。
記者根據租房合同上的電話和售樓處工作人員提供的手機號聯系開發商,但未能與對方取得聯系。
律師說法
相關部門存在監管不力
北京匯佳律師事務所律師邱寶昌說,7棟樓房屬于違法建筑,現在政府要依法拆除順理成章。但是,7棟樓為什么能夠建成,并且在建成后由開發商租給居民?房屋建成到流入市場,有一個過程,沒有將違法扼殺在萌芽狀態,相關監管部門是有責任的。不反對拆除房屋,但是要從以人為本的角度出發,保護百姓利益。
“出租房屋最長期限不得超過20年!鼻衤蓭熣f,居民可以去告開發商,但如果找不到開發商會很難辦。現在無條件對房屋進行拆除,對租房的老百姓來講是不公平的。居民出錢租用50年的損失由誰來賠償?這個例子給大家敲了一個警鐘。相關部門監管不力,是造成問題的一個因素。 (李慧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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