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報觀察:北京房屋租賃急需立法
在近日舉行的北京市第十二屆人大常委會上,去年被擱淺的北京市《房屋租賃管理辦法(草案)》又被重新提及,房屋租賃市場的治安和備案問題有望通過法律方式解決。
加強對出租房屋和流動人口的管理,一直是社會治安管理的重中之重。抓好出租房屋的規范管理,涉及到許多方面,像出租房屋的市場準入制、出租房屋的無照經營等問題,都迫切需要加以改進和規范。其中,最關鍵的還是登記備案問題。因為通過登記備案之后,租賃房子的人員基本資料都可以掌握在相關管理部門手中,便于統計、查找流動人員情況,也將較好地從源頭堵住治安隱患;并且通過租賃合同備案制之后,出租房屋的稅收征收也有了一個良好的平臺。因此,出租房屋屋主或中介公司必須到相關轄區房管所進行登記備案。
此外,需要建立經紀行業信用體系,主要對象就是經紀公司和從業的經紀人,通過信用體系,使行業行為透明化,管理清晰化。市場上的不規范行為,通過信用體系迅速曝光;同時,在信用體系上有所體現,使得行業管理系統中對公司及個人行為有所約束。另外,在信用體系的建立過程中,需要經紀公司做好信用征集、信用調查、信用評估和信用擔保等工作。
從國際經驗上來看,由房地產中介行業自己組織成立的行業協會,在開展信用管理與應用研究,提出立法建議和接受委托研究立法,提出有關信用管理法律草案。制定行業規劃和從業標準以及行業的各種規章制度,協調行業與政府及各方面的關系,促進行業自律發展等各方面都可以起到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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