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格限制小城鎮房地產開發
小城鎮將是農村人口居住和就業集中的地區,《北京住房建設規劃(2006年-2010年)》提出,嚴格限制小城鎮的房地產開發,切實保護農民利益,防止居住用地供應量盲目擴大。
和新城不同,小城鎮的發展將主要服務于農民。“要合理把握城鎮化進度,加強分類指導和限制居住用地供應規模,處理好農村人口城鎮化轉移與住房開發建設的關系。”市規劃委有關負責人介紹說,“近期本市小城鎮居住用地供應規模約15平方公里。”
在城鎮化進程中,大量農民將從第一產業轉向第二產業和第三產業,居住環境也從村莊轉向小城鎮,因此小城鎮的住房建設,應符合首都城鎮化進程和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統一要求,“十一五”期間有關部門要加強對城鄉結合部型、納入新城型、新城周邊型、獨立發展型四種類型小城鎮的分類指導,同時進一步加強對小城鎮住房建設的土地管理,提高用地節約利用水平,促進土地和住房建設的集約緊湊發展。
《北京住房建設規劃(2006年-2010年)》提出,要有效引導首都城鎮化的健康發展,增強小城鎮的規模效應和聚集效應,加強房地產開發的管理,促進農村人口居住和就業向小城鎮集中。
為了防止開發商將小城鎮發展為新的“經濟增長點”,防止“城里人”到房價相對便宜的小城鎮購房居住,《規劃》還特別提到,要嚴格限制小城鎮的房地產開發,防止居住用地供應量盲目擴大,以切實保護農民利益。
土地出讓凈收益將用于廉租房建設
“十一五”期間,本市廉租住房保障范圍將逐步擴大,有望將廉租住房保障政策范圍擴大到最低工資標準的住房困難家庭,同時將住房困難標準擴大至人均建筑面積10平方米,并將“低保殘疾家庭、拆遷中的低保家庭、困難國企住房困難的老職工、國企住房困難的市級以上勞動模范等”納入廉租住房政策的保障范圍。
按照規劃,本市“十一五”期間,用于實物配租的廉租住房建設規模約47萬到60萬平方米,約1萬套,通過租金補貼的形式,解決其他約6.7萬戶“雙困”家庭的住房問題。
廉租住房政策將繼續按照租金補貼和實物配租相結合的方式,建立長期穩定的廉租住房財政預算資金來源,將土地出讓凈收益的一定比例用于廉租住房建設,同時加大財政支持力度,多渠道籌措房源,逐步提高存量住房和改造住房作為廉租住房房源的來源。此外,今后還要完善廉租住房的分配方式,加強動態監管,建立更加科學合理的準入機制和退出機制。
北京市規劃委負責人介紹說,“十一五”期間,本市還將調整和優化住房用地供應結構,優先保證中低價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含經濟適用住房)和廉租住房的用地供應,年度供應量不低于居住用地供應總量的70%。
“新增用于實物配租的廉租住房將按照分散布局、相對集中的原則,以配套建設為主,集中建設和分散收購為輔。”這位負責人說,“配套建設的廉租住房,主要結合經濟適用住房、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項目,按照一定比例配套建設;集中建設的廉租住房,安排在城市交通干線周邊、服務設施配套齊全的地區建設,主要在中心城的東、南、西方位布點,今明兩年就要在城市公共交通走廊沿線選擇一定比例居住用地用于實物配租的廉租住房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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