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北京市將通過建立市、區縣、街鄉、社區四級物業調解組織,對小區業主與物業之間的各種民事糾紛進行調解。
昨天上午,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索連生及部分市人大代表對“完善非司法調解”建議進行督辦,聽取了市司法局局長吳玉華的匯報。
四級調解組織體系將建
據市司法局局長吳玉華介紹,本市當前物業管理矛盾較為突出,由拒交物業管理費,發展為群體性上訪行為,再到暴力事件等現象時有發生。
針對各種物業糾紛,本市6月起將全面啟動物業糾紛的人民調解工作。北京將建立市、區縣、街鄉、社區四級物業管理糾紛指導和調解組織體系,采取分級調處的方法進行調解。調解組織廣泛吸納律師、物業管理專家等專業人士加盟。
重點解決在物業管理區域內圍繞物業使用、物業服務、物業交接發生的單一業主(使用人)之間、單一(部分)業主與業主委員會之間、業主(使用人)或業主委員會與物業管理企業之間、物業管理企業之間的各類民事糾紛。
市調解指導委員會組建
目前,市司法局已聯合市建委制定下發文件,組建了北京市物業管理糾紛人民調解指導委員會,負責物業管理糾紛人民調解工作的組織領導和整體協調。這項工作率先在宣武區進行了試點,其間宣武區各級物業調解組織共受理物業糾紛45件,調解成功42件。
據統計,目前本市有調解組織7358個。2006年,全市調解組織調處各類矛盾糾紛接近10萬件,其中物業管理糾紛2688件。各類糾紛調解成功率達96%。(荊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