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廣州市國土房管局和中國人民銀行廣州分行聯合舉行了“存量房交易資金托管媒體通報會”,宣布《關于加強房地產經紀管理規范交易結算資金賬戶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下稱《通知》)開始正式實施。《通知》規定,在二手房買賣過程中,二手中介公司將不能代收任何的購房款,對于購房款二手房買賣雙方可以委托銀行進行托管,也可以約定其它支付方式。買賣雙方辦理托管業務,須在銀行共同簽訂《存量房交易資金托管協議》,再把房款放到銀行專用賬戶上。
中介違反規定市民可投訴
市國土房管局房地產中介服務管理所所長史小明表示,今后廣州市二手房交易將實行二手房交易資金托管制度,二手中介公司和中介經紀人員不僅禁止以任何方式代收、代管交易資金,也不得對買賣雙方約定的資金支付方式實行強制和干涉。如二手房買賣雙方當事人以及房地產經紀機構進行交易,須與銀行共同簽訂一份《存量房交易資金托管協議》。史小明更表示,二手房交易時,中介公司不按上述規定繼續代收購房款的,買賣當事人可撥打投訴電話(020-83346239)或登錄市房管局的網上信箱(www.laho.gov.cn/wsxx/wsxx.jsp)進行投訴。
銀行在VIP窗口設點辦理
發布會上,中國人民銀行廣州分行支付結算處相關負責人表示,資金托管并沒有指定銀行,二手房買賣雙方可以自己選定各大商業銀行對購房資金進行管理。有市民擔心,現在各大銀行辦理存取款業務的人很多,辦理資金托管也要長時間排隊等候辦理。對此,該負責人表示,中國人民銀行廣州分行要求各大商業銀行在VIP窗口或非現金交易區設點辦理該手續,并不需要排長隊辦業務。
據了解,銀行開展二手房交易資金托管業務,是不得收取存量房買賣雙方當事人手續費的。對于實行該業務,該負責人表示一方面是考慮到為客戶增加更多的服務,另一方面也是增加銀行存款。
托管協議要盡量詳細
此外,中國人民銀行廣州分行支付結算處相關負責人表示,在二手房資金托管中,銀行僅是一個托管方的角色,并不會參與到二手房買賣的交易中,所有的托管都是根據買賣雙方簽訂的《存量房交易資金托管協議》來執行。
對此,業內人士提醒廣大市民,托管時二手房交易資金托管協議必須盡量詳細,把房款的支付方式盡量詳細列明。其中有兩個方面需要注意:一是買賣雙方如果不選擇一次性結清的付款方式,則必須在協議中注明分期付款次數、每次付款的金額以及時間,具體的支付方式由買賣雙方當事人在合同中自行約定。二是協議中須加入如何處理交易糾紛的條款,一旦買賣雙方今后發生糾紛,則可依據該條款對已付購房款項作出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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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交易資金托管流程
買賣雙方簽訂買賣合同→買賣雙方、經紀機構、銀行簽訂《存量房交易資金托管協議》→買方將交易資金存入銀行托管賬戶→銀行確認已收到買方存入的交易資金→買賣雙方辦理交易過戶手續→買賣雙方向銀行申請劃轉交易資金→銀行劃轉交易資金
(黃穎 仝逍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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