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1日,央行和銀監會聯合發文明確了第二套住房的認定標準。12月12日,記者從多家銀行獲悉,各家分行均未收到總行的相關文件,在各家總行細則出臺前,各家分行將嚴格執行監管部門制定的第二套房的認定標準。業內人士預計,隨著房貸政策趨緊,明年各商業銀行或將掀起新一輪的房貸產品創新潮,來爭奪日漸萎縮的房貸市場。
11日,央行和銀監會聯合發文要求,各商業銀行應根據《關于加強商業性房地產信貸管理的通知》和補充通知精神,制定具體實施細則,并向中國人民銀行、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報備。昨日下午,記者從中、農、工、建、光大、招行、民生、華夏等多家深圳銀行房貸業務部門獲悉,目前各商業銀行總行還沒有向分行下發相關二套房認定實施細則。農行深圳市分行相關人士稱:“我們還在等文件,估計總行大概下周才能下發實施細則。”深圳發展銀行有關人士透露,該行昨天已經開始著手準備細則,準備今天對外公布。
隨著監管部門下發補充通知,第二套住房認定更為明晰。不過,在采訪中記者發現,銀行間對家庭成員已同銀行結清房貸,再貸款購房是否算作第二套住房認定并不明晰。中、農、工、建等深圳銀行相關人士稱,目前銀行對家庭成員已同銀行結清房貸,再貸款購房時是按照首套自住房貸款政策執行。招行深圳分行相關負責人稱,這方面的規定還在等待總行的相關細則。但深發展總行相關負責人稱,央行和銀監會下發的補充通知中其實已經明確了這一說法。通知規定:“已利用銀行貸款購買首套自住房的家庭,如借款人家庭人均住房面積低于當地平均水平,再次向商業銀行申請住房貸款的,可比照首套自住房貸款政策執行。其他均按第二套房貸執行。”不過,有銀行人士稱,如家庭成員結清房貸,再買房時要按照第二套住房來執行,這樣不太合理。
光大銀行深圳分行相關負責人稱,目前深圳房屋成交量急劇減少,該行的房貸業務已經減少了95%。從辦理房貸的人群來看,近期首次置業的比例逐漸提高。監管部門公布認定標準后,這對本身已經萎縮的銀行房貸市場應沒有大的影響。但也有人士認為,銀行房貸政策趨緊,對房貸市場還是會有較大的影響。中行深圳分行相關人士預計,明年各商業銀行將推出各種房貸創新產品。“類似‘隨借隨還’這一類產品明年肯定將大量涌現。目前我們已經開始做這方面的準備了。”該人士透露。 (記者朱麗華)